• 索 引 号:QZ00124-0800-2020-00018
    • 备注/文号:泉林综〔2020〕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6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森林资源管理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0-11-30 09:38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按照《泉州市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泉林综〔201665号)的工作要求,我局下发《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木材经营加工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和《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林木采伐许可双随机抽查的函》(泉林函〔202070号),并于10月到时11月开展两次抽查工作。现就有关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组织机构 

      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人员从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库随机抽调,组成检查组。 

      二、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检查对象 

      (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包含永久性用地,临时占用林地和内部用地三类) 

      20197月至20206月我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共172项。按抽查频次2次,每次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 ,先对市场主体按审批的时间进行排序,然后用等步距法确定所有被抽取的市场主体。抽取南安市9个项目,晋江市6个项目,台商投资区3个项目,共抽取18个项目。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目前市级审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共只有1家:泉州市永政木业有限公司 

      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 

      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林木采伐许可双随机抽查对象,许可证号为:00367817(采伐证印刷号,下同)、0036781200367792003677974宗。 

      三、抽查情况 

      (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双随机抽查通过实地调查,核对审批项目图斑、林业基本图和现场情况,对被检项目已审核审批林地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留痕检查。经查,未发现疑似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附表2)。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检查组对泉州市永政木业有限公司的木材台帐进行检查,该企业台帐清楚,未发现经营非法来源木材的行为。 

      (三)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经现场核查:德化县许可证号0036781700367812,已部分采伐,未发现越界、超强度采伐等行为;惠安县许可证号0036779200367797,已采伐,疑似超强度采伐林木(附表1)。 

      四、工作要求 

      (一)惠安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采伐监管,切实履行森林采伐监督管理工作。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疑似超强度采伐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核实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于20201231日前上报市林业局。 

      (二)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的规章制度,做好林木采伐监管,开展林木采伐许可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林农技术指导,引导林农依法依规采伐利用森林资源,按审批内容审批时限采伐林木。 

      (三)各县(市、区)要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现场勘查等工作,确实做到即服务经济发展又保护绿水青山。依法行政,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四)请各县(市、区)将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于1231日前报送我局。同时将电子文件发qzslyjlzk@126.com. 

        

        

                                  泉州市林业局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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