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林草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为,根据《泉州市司法局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泉司〔2021〕78号)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林规〔2023〕1号)(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现进行政策解读:
一、明确了林草系统柔性执法的新举措,共梳理不予处罚事项42项、从轻处罚事项4项及减轻行政处罚1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项。
二、通知中所涉及的处罚和强制事项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具体情形,如限期改正,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仍依法进行处罚或强制。
三、柔性执法是对不碰触安全底线的行为,采用处罚、强制与教育相结合方式监管,采用非处罚或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行行政处罚或强制。通过说服教育、行政建议、劝导示范、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其合法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
四、倡导柔性执法,审慎实施刚性约束机制,并不是放弃监管,要同时兼顾执法的精准化、规范化,把握执法尺度。林草中涉及破坏林地、破坏动植物资源、销售伪劣种苗等违法性质恶劣、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和合法权益的恶劣行为,要严格监管,避免纵容个别企业肆意妄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特此说明。
-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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