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泉州市林业局决算说明
来源 :计财科 时间:2016-07-14 17:30 浏览量: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6〕1号)及《泉州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泉州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责任;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的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参与拟订全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性意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林业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0个事业单位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林业局 财政全额拨款 74 64
泉州市森林公安局 财政全额拨款 17 17
泉州市森林公园管理处 财政全额拨款 8 4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 财政全额拨款 8 6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泉州市林业局主要任务是:紧扣“双创”(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进一步加快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林业改革,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绿化造林。实施“三计划五工程”等重点林业工程,将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融入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和镇村社会事业之中,带动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落实。全市完成造林绿化12.76万亩,占计划的108.1%。乡村风景林项目得到省林业厅的充分肯定,2016年以“乡村景观林”项目在全省推广。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国家林业局考评验收。

(二)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德化、晋江林地占补平衡试点。永春县开展“全国农村林权改革试验区”试点和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建立县级林权收储机构“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花卉专项担保贷款机构“永春新希望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持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办理林权抵押登记84宗1.99万亩,抵押贷款金额1.25亿元。

(三)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以“设施花卉、现代竹业(油茶)、林下经济、森林人家”为重点的特色现代林业项目,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断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5年底,建成设施花卉温室大棚17.49万平方米、带喷滴灌设施苗圃4486亩;完成设施竹林、油茶示范片4756.5亩;扶持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下经济项目105个;评选林业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30家,推荐获评省级示范社5家、国家级示范社2家;扶持和培育森林人家市级示范点20处。

(四)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林地、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市林业局荣获国家林业局“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培训班在晋江召开,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经验得到全国绿化办的充分肯定。2棵古树被评为第三届全省树王,全市省级树王达4株。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永春县申报2016年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县,建成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充基地15743亩。

(五)加强“三防”体系建设。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预警监测和队伍建设,完成市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和护林员定位监控系统建设,专职护林员智能定位管理系统建设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行文在全省推广。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推广无公害防治,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四率”控制在省定指标内。开展针对非法征占用林地、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林犯罪,维护生态安全。

(六)提升林业保障能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拓展延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扎实抓好机关廉政建设,严防“四风”反弹。落实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深入开展“比服务看实效”活动,保障项目建设用林需求。通过开展服务对象回访,对我局审批服务的满意率达99%。推广践行机关党建“1263”工作机制,深化“四下基层”、“一项目一调研”活动和林业工作督导,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市局荣获2015年度市直政府系列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先进单位,局机关工会荣获国家林业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泉州市林业局年初结转和结余2906.33万元,本年收入7657.35万元,本年支出7502.8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3.24万元,结余分配0.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123.52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7657.3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908.5万元,增加33.20%,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7294.4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142.14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220.81亿元。

(二)2015本年支出7502.8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104.78万元,增长38.99%,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679.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5.65万元,公用支出173.49万元。

2. 项目支出5823.75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4.8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243.01万元,增长49.1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6万元。2014年没有该项目。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五台山林场专项用于库周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

(二)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33.0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1.34 %。主要原因是缴交基数减少。

(三)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24.8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48 %。主要原因是缴交基数减少。

(四)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49.3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69.36万元,下降77.45 %。主要原因是财政将2014年扶持花卉产业联盟项目资金200万元拨由林业局转付。

(五)2130201行政运行777.1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02.95万元,增长15.27 %。主要原因是中央调资。

(六)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1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46 %。主要原因是2013年结转2014年结余较多。

(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968.9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39.66万元,增长32.86 %。主要原因是中央调资。

(八)2130205森林培育1491.591251.2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40.37万元,增长19.21 %。主要原因是2015年中央下达国有林场防护林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通过我局转下达,还有2015年取消政府性基金专项科目,植被恢复费及育林基金森林培育专项从本科目列支。

(九)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612.2549.7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562.48万元,增长1130.16 %。主要原因是2015年中央下达白濑林场福建柏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通过我局转下达。

(十)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1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25 %。主要原因是省厅下达德化葛坑林场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专项通过我局转下达。

(十一)2130208森林资源监测25.2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7.12万元,增长211.10 %。主要原因是2015年采购中、高级外业调查仪一批。

(十二)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0.6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76.03万元,下降35.09 %。主要原因是2013年第二批市级专项资金市直国有林场部分在2014年1月下达。

(十三)2130210林业自然保护区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99 %。主要原因是2014年中央下达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

(十四)2130211动植物保护22.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9.35万元,增长69.52%。主要原因是采购动植物调查设施设备一批。

(十五)2130212湿地保护143.7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3.73万元,下降8.72%。主要原因是2014年在保护区主要路口设置警示宣传牌。

(十六)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225.1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78.52万元,增长382.76 %。主要原因是2015年森林公安增加投入执法办案应急指挥监控系统工程。

(十七)2130221林业产业化123.2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58.65万元,增长90.85 %。主要原因是一年生苗木培育储备专项资金通过市林业局转下达及2015年首次举办泉州名优农林产品年货节展销会。

(十八)2130223信息管理34.0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13.01万元,增长61.78 %。主要原因是2015年加大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宣传力度。

(十九)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1104.4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821.91万元,增长290.89 %。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安排省森林火灾应急装备建设项目配套资金721.35万元;还有2015年取消政府性基金专项科目,植被恢复费森林防火专项从本科目列支。

(二十)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485.4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00.16万元,增长61.83%。主要原因是2015年取消政府性基金专项科目,植被恢复费及育林基金中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监测专项从本科目列支。

(二十一)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2.7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2.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没有该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由于2015年取消政府性基金专项科目,2014年以前结余的政府性基金支出404.63万元全部从229040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列支,比2014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数减少159.46万元,下降28.27%。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项目分散到各专项中列支,如植被恢复费中森林培育专项从2130205森林培育专项列支。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9.48万元,同比下降14.1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2.52万元,主要是:2015年没有组织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7.13 %,主要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4.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2批次、接待总人数865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0.48%,主要是: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

泉州市林业局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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