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4-01-31 1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2023年度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2楼,邮编:362000,电话:22105593,电子邮箱:lyjq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812条,较往年增加44.48%,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达12.5万人次;“泉州林业”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743条,阅读量超20万人次,粉丝数达5117个。进一步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办理机制,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2023年共受理并办结局长信箱来信33件,开展民意征集、网上调查4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市林业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依法受理并办结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非我局职责的,引导申请人向相关部门申请。2023年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诉讼及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三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意识形态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充分利用“内容安全审计”平台对发布前的信息进行在线检测,严防出现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管理方面。根据《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划》《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IPv6支持度、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泉数字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实施局门户网站改造升级项目,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标准化、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社会公众水平。坚持将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服务群众的窗口,推进微信公众号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方面工作,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获取和互动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等列入2023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务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务信息发布多以文字叙述为主,数字化、图表题解等形式较少。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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