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0800-2025-00045
- 备注/文号:泉林综〔2025〕9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1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按照《泉州市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泉林综〔2016〕65号)、《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泉林函〔2025〕70号)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组织机构
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人员从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库随机抽调,组成检查组。
二、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检查对象
(一)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市级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72宗。通过随机方式,抽取集体林木采伐许可共8宗。
(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市级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共142项。按抽查频次2次,每次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 ,先对市场主体按审批的时间进行排序,然后用等步距法抽取15个项目。
(三)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情况。2021年度市级审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许可5宗,抽取1个项目。
三、抽查结果
(一)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经现场核查:6宗(永春县5宗、德化县1宗)未发现越界、超强度采伐等行为;2宗(永春县)尚未进行补植复绿。检查结果详见附表1。
(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双随机抽查通过实地调查,核对审批项目图斑、林业基本图和现场情况,对被检项目已审核审批林地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留痕检查。经查,盖德镇上地村笋洋山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存在超范围占用林地,德化县林业局已立案调查并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检查结果详见附表2。
(三)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情况。经现场核查,泉州(南安)高端装备智造园建设工程材料加工场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变更为永久使用林地。检查结果详见附表3。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林木采伐的相关制度,强化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实施林木采伐许可的双随机抽查;加大林农技术指导力度,引导林农依法合规地使用森林资源,依据审批内容与审批时限进行林木采伐。永春县林业局对抽查中发现的尚未进行补植复绿行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督促开展补植复绿。补植复绿结果于2026年1月15日前报送市林业局。
(二)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大现场勘查与检查力度,保障各类建设项目依法合规使用林地。
附表:1.集体林木采伐双随机抽查结果一览表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双随机检查结果一览表
3.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情况双随机检查结果一览表
4.泉州市林业局双随机事项清单
泉州市林业局
2025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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