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6-00042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6〕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1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5-26 16:48
黄瑞谦代表:
《关于支持南安市洪梅镇建设相关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的建议》(第13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我市申报了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并成功获批,目前项目已完成竣(交)工验收,进入财政结算复核环节。
根据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政策,同一项目或同类项目若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包括财务审计),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同类资金支持。目前,我局根据各地建设需求,着手策划生成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二期),将“新联—六都—仁科—山溪”四个村的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统筹纳入项目规划中。
衷心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必成
联系人:黄腾鹏
联系电话:13859751789
泉州市林业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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