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6-00042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6〕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1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5-26 16:48

    黄瑞谦代表:

      《关于支持南安市洪梅镇建设相关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的建议》(第13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我市申报了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并成功获批,目前项目已完成竣(交)工验收,进入财政结算复核环节。

      根据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政策,同一项目或同类项目若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包括财务审计),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同类资金支持。目前,我局根据各地建设需求,着手策划生成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二期),将“新联—六都—仁科—山溪”四个村的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统筹纳入项目规划中。

      衷心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必成

      联系人:黄腾鹏

      联系电话:13859751789

      泉州市林业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