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6-00041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6〕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1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5-26 16:46

    何永强等10位代表:

      《关于解决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后路村至泰峰村森林防火路路面拓宽并硬化的建议》(第1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踏勘,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后路村至泰峰村道路为土石路面结构,长约2.3千米、宽约3至5米。目前,已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勘)编制和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并按规定征求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意见。

      根据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2026年安排项目建设范围控制在《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以及《“十四五”全国草原防灭火规划》明确的高危区和高风险区范围内,不支持一般风险区实施森林草原防火项目,涉及相关县区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将不予受理。经核实,丰泽区全域均属于一般火险区,不符合上述申报要求。另,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公布森林火险区划成果的通知》(闽林文〔2026〕6号)的结果公布,丰泽区仍列入一般火险区,不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的支持范围。综上,建议属地政府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与林业草原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交规划发〔2025〕108号)的政策支持,统筹考虑林业生态修复需求,将后路村至泰峰村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需求纳入交通路网规划布局,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推动项目落地。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主动靠前、积极配合项目的用林审批,为项目建设用林要素保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必成

      联系人:黄腾鹏

      联系电话:13859751789

      泉州市林业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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