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6-00030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6〕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8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04-29 09:38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小艳代表提出的《关于以清源片区为枢纽推动文旅北融构建泉州山水文化体验带的建议》(第1073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涉及清源山风景名胜区范围的相关建设,均需严格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我局已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开展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优化风景名胜区范围,将原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涉及城市建成区及项目建设等矛盾冲突较大的区域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相衔接,进一步处理好风景名胜区与旅游开发及重大项目建设的关系,目前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上报至国家林草局,有望近期获得批复。

      我局将实时跟进了解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情况,在获批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风景名胜区生态资源、自然景观、人文古迹等的保护,规范有序开展景区资源合理利用,配合做好泉州山水文化体验带的构建工作。

      分管领导:赖建发

      经办人:黄华南

      联系电话:22109062

      泉州市林业局

      202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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