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6-00029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6〕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8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04-29 09:36
清源山管委会:
林少槐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清源山北大门建设,推动清源山北坡特色经济带建议》(第122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清源山北大门及山水文化体验带涉及清源山风景名胜区范围的相关建设,均需严格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为全力推进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市领导多次沟通协调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目前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上报至国家林草局,有望近期获得批复。待新修编的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批复后,清源山北大门及山水文化体验带等有关项目,可根据规划内容,依法依规实施建设。
分管领导:赖建发
经办人:黄华南
联系电话:22109062
泉州市林业局
202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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