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5-00023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5〕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3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5-05-27 08:57

    颜禧童代表:

      《关于扶持永春县建设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做强中草药南药基地品牌的建议》(第11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泉州市支持永春县中草药产业发展情况

      (一)市林业局扶持发展中草药情况。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积极拓展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带动林下中草药产业发展。市林业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其中用于林下种植中草药比例不少于60%。同时,我局积极申报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争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永春县被认定为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永春县金胜金线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被列入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21年以来,永春县共获得市级林下经济补助资金190万元,省级资金504万元,大部分资金用于扶持发展金线莲、铁皮石斛、黄花远志、黄精等林下中草药种植,有力推动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此外,市林业局还利用泉州市星火科技12396多媒体信息服务平台,联合市科学技术局举办泉州市星火科技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活动,邀请林业专家作林下中草药种植等相关知识讲座,提升中草药种植和管理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农业产业用地管理有关政策,创新相关用地管理方式,为特色农产品加工用地提供用地保障。一是将农产品加工园区等农业产业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允许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等建设。二是明确优先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三是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统筹安排清单用地,实现指标对项目的点对点扶持,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进行组卷报批。四是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手续。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险存储等初加工用地可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产业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同时简化了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程序,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备案管理,设施农业经营者与村委会、相关土地权利人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后,报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备案后,即可动工建设,缩短了设施农业用地的取得周期和降低了难度。

      (三)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税费征缴工作。我国的税权高度集中,除中央明确授权外,地方政府、省级及省以下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可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能减则减、当免则免。2024年,我市共有700余户涉农企业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

      (四)中共泉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积极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林下经济产业的扶持力度,提升资金保障水平。一是引导永春联社等地方银行法人机构扎根林业,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联系,通过批量授信、整体授信、行业对接等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资金增量支持,截至2024年末,永春联社涉林贷款6.57亿,增量0.48亿,增幅7.86%。二是金融赋能林业改革。配套“绿票”融资,推出“福林·永绿贷”产品,并为其授信10亿元,首笔“福林·永绿贷”15万元贷款已通过永春县生态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金融平台成功放款。三是推动缓解融资贵。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金融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目前永春县全辖229个行政村17.94万农户已建档,并根据信用户资信情况提供不同程度的优惠利率等支持。此外,积极引导银行机构运用省金服云民营提质争效等专项贷款政策,为林下经济种植户等减轻利息负担。四是探索开展林下经济保险试点。引导保险机构选取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生长正常、管理规范的林下中草药品种作为保险标的,推出林下中药材种植特色保险产品,为林下经济种植户提供自然灾害等风险保障,进一步丰富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颜代表建议,我局与相关部门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产业规划,着手编制《泉州市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0年)》,把发展永春县中草药纳入规划重点内容。

      二是继续安排市级专项资金扶持永春发展中草药林下种植,加大对中草药加工、品牌创建等扶持力度。

      三是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扶持永春县发展中草药产业。积极创建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指导中草药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鼓励林业龙头企业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企业+农户”等形式参与中草药种植生产。

      四是加强中草药林下种植科学引导。选择先进、适用的林下中草药种植技术,重点对种植专业户、科技示范户进行培训,提高实践技能,熟悉掌握林下中草药种植技术,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碰到的难题。

      五是引导各银行持续创新金融服务举措,助推永春县林下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泉州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柯天月

      联 系 人:胡金地

      联系电话:0595-22105001

      泉州市林业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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