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1-00013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1〕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泉州市城建办:
《关于将水线延伸至洛阳桥的建议》(第108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统筹推进以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我局按照“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管理,夯实设施建设,组织宣教活动,推进生态修复,推动自然保护地稳步发展。
一、严格保护管理,保障生态安全
一是充实巡护力量。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通过购买保安公司的巡护服务,建立专职巡护队伍,开展日常巡查工作,重点对中央环保督查、海洋督查、省环保督查遥感点等巡查,并做好巡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二是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的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强化跨部门联动机制,对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打击。三是提升管护水平。森林公园通过狠抓园区绿化花木日常管护、有害生物防控、卫生保洁、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营造优良的生态旅游环境。
二、夯实设施建设,提升保护能力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投入262万元建设视频监控体系,在保护区周边设立重要卡口监控、物种监控系统等,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了保护区全天候监控。逐步完善保护区周边警示宣传等设施,在保护区主要进出路口新增各类宣传警示牌、进入保护区须知牌等。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制定了《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健全了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森林公园建设了防火数字化监控预警系统、生态文化长廊、动物标本科普馆等,印发宣传册,较好地向市民游客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新增游客座椅、公益广告、景观小品等旅游服务设施,努力满足市民游客的需求。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
以湿地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七夕鲎保护日”为契机,以志愿者活动为抓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教、野外观鸟、清理鸟网专项执法宣传、图片展等系列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宣传、悬挂横幅标语、分发宣传单、新闻媒体报道、设置宣传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有效提升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四、推进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投入资金542万元,先后实施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泉州湾海洋环境生态修复等项目,共除治互花米草、营造和补植红树林2737.4亩。泉州森林公园投入2132 万元资金用于景观整治和资源保护,营建桃园、桂园、枙子园、银杏园、黄花风铃木等专类园,面积93亩,绿美化环境310亩;进行景观林改造845亩、青山挂白125亩;封山育林2839亩;建成休闲步道18公里。通过提升森林景观,优化生态环境,昔日长满互花米草的滩涂及千疮百孔的荒山野岭已变成今朝风景秀丽的青山绿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泉州森林公园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市民游客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一要增设生态科普教育基地,规划建设植物标本馆,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宣传;二要完善服务设施,抓好旅游安全、护林防火、游客憩息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等设施的建设工作,提升生态服务水平;三要逐步建设特色专类园,美化彩化花化水线延伸至洛阳桥途经泉州森林公园一带的景观,丰富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景色,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景观;四要持续抓好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泉州森林公园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火源管控、联防巡护,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制止违章建设、乱捕滥猎、侵占湿地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安全。
领导署名:廖道彬
联 系 人:赖兴凯
联系电话:22153953
泉州市林业局
2021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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