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赤湖国有防护林场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福建省惠安赤湖国有防护林场2025年保障性苗圃辅助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省惠安赤湖国有防护林场2025年保障性苗圃辅助工程
2.项目编号:闽建信泉[2025]招05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297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297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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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最高限价(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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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惠安赤湖国有防护林场2025年保障性苗圃辅助工程 |
1 |
829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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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建筑业 |
否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绿色建材: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 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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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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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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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 12月05日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5日的工作时间。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远南商务大厦三楼)或将缴费凭证和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160821446@qq.com,注明邮件主题:闽建信泉[2025]招058号公司报名表,[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报名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获取;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12月08日10: 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远南商务大厦三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10.1谈判时间: 2025年12月08日10: 00时(北京时间)。
10.2谈判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远南商务大厦三楼);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及信息发布媒体: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泉州市林业局官网http://lyj.quanzhou.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采购人:福建省惠安赤湖国有防护林场
地址:惠安县崇武镇赤湖林场内
邮编: 362000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17759520138
13.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远南商务大厦三楼
邮编:362000
联系人:张婉真
联系电话:18120706571
附1: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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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谈判保证金(若有)及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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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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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华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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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408875219601002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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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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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报名费或谈判保证金或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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