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在森林防火期及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护林员入林巡护频率,依托福建省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开展不定期抽查并通报,确保每月巡护10天以上或每天巡护一公里或在线1小时,做到管好一方山、护好一片林。二是追究管护责任。严格按照《安溪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安溪县乡镇森林资源管护员聘任合同书》,对护林员日常巡护情况进行倒查,对履职不力、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给予严肃查处。2023年以来,共对12起涉刑毁林案件辖区内的11名护林员追究责任,其中4名护林员被辞退、4名护林员被处分并扣发绩效工资、3名护林员被扣发绩效工资。三是完善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安溪县护林员管理办法》,明确护林员聘用与辞退、职责与权利、管护责任区网格划分、护林员的管理、奖励与惩罚等规章制度,建立了护林员考核制度,推行奖惩并举,将劳动报酬与日常考核挂钩,利用考核通报的杠杆,推动护林队伍管理建设。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聘用单位对护林员开展纪律教育及技能培训,提升护林员对古树名木、珍稀物种保护、林业资源管护、森林火灾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福建林业巡护app使用等业务水平,明确管护职责和工作内容,增强护林员巡山护林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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