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打造法治林业领域营商环境,让绿水青山成为泉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2025年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2次,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为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高位推动“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体系落地见效,深化“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建立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 94 处,召开联席会议 23 次,开展联合执法 38 次,形成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
(二)注重依法全面履职,引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所属县(区、市)2025年度重点项目用林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对用林保障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摸排,掌握各县(区、市)2025年度用林需求底数为1403公顷。全市重点项目29个,将涉林的18个项目列入跟踪服务台账,进行“挂图作战”,实行每半个月电话调度一次项目涉林报批进度。集中排查梳理南安东田抽水蓄能、沈海高速紫山互通、八仙过海二期等3个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三方会商”,并主动走访业主靠前做好用林审批服务。二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泉州市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实施细则》,持续优化审核审批流程,提高用林审批效率。以企业、办事群众在涉林审批服务过程中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从企业群众办事和基层同志办理的角度,周密制定“局长走流程”和“‘进窗口、走流程’专项体验活动”方案,致力于查堵点、解难题、优服务,持续优化服务质量,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聘请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全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发布政策解读4条等。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7件,满意率100%。
(四)聚力改革攻坚突破,全面赋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后,针对石狮市、南安市和泉州市台商投资区3个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职权划转问题,我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5月28日制定《泉州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作意见〉的通知》(泉林综〔2025〕35号),指导综合执法部门与林业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实现林业领域行政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效衔接。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市共查处林草行政案件266起,查结案件252起,结案率94.74%。案件查处情况:涉及林地45.8991公顷、林木165.4039立方米;野生动物83只,被处罚209人(含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罚款1551.6524万元、没收野生动物6只(含国家重点保护对象1只),没收野生植物2株;恢复林地0.998公顷,补种树木7146株。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席会议、联动打击、联合督导、“两法”衔接四项配套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林业执法动态、刑事司法办案情况,实现信息互通;通过联动打击制度集中力量查处重大涉林案件;通过联合督导推动问题整改;通过“两法”衔接畅通行政查处与刑事追究过渡渠道,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惩治”的森林资源保护格局。
(五)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更好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一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年共办理信访件32件,受理12345诉求件33件,均按照规定按时办结,得到群众的肯定。二是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我市基本完成“泉州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设任务,项目累计实现缩短救火距离666公里,人员、物资投送时间减少295小时;打通农村断头路60条,以应急道路连接村道、县道54条,受益群众达26.3万人;直接服务林业生产项目146个,带动区域经济增长1.15亿元。三是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民法典宣传月”“防火宣传月”等主题日,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12月4日,在鲤城区文庙广场参加泉州市“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宣传森林法并提供林业法律咨询。利用户外LED显示屏、互联网、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宣传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重要性,12月4日-8日,通过移动公司在全市发送短信及朋友圈推广方式开展宣传森林法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参与性,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城市营了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有待提升,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执法经验尚显不足。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存在不平衡现象,个别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高。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其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按照中央综合执法改革精神,构建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完善执法标准体系,规范执法程序。
(四)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按照“互联网+林业执法” 思路,拓展和应用《福建省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应用系统》,并在部分县(市、区)试用,强化执法监管,提升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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