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打造法治林业领域营商环境,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泉州实践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涵,切实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细,落到实处。2024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局党组会学法4次,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相关法治理论文章、书籍12篇。
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今年来,共召开10次局党组会、局务会,涉及林业行政审批、林业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学习等工作。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市委书记、林长张毅恭,市长、林长蔡战胜及时召开全市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签发《关于加快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令》,并对松材线虫病防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花卉产业发展等工作专门指示、批示,推动全市林业干部依法履职、依法治林。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扎实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和“无证明城市”试点活动,积极配合省林业局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调整调研工作,做好部分审核审批事项权限的调整承接的相关准备,调整取消了涉及县级森林公园的3个审批事项,下一步拟承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和“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等2个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涉林审批事项的调整,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服务的便民水平。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重点工作调度制度,主动介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涉林要素保障工作。3月份集中排查梳理6个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涉林项目列入跟踪服务台账,进行“挂图作战”,实行每半个月电话调度一次项目涉林报批进度,发现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2024年,累计完成永久用地报批567件、获批林地面积490.5公顷;完成临时用地报批87件、获批林地面积163.7公顷;完成内部用地报批169件、获批林地面积1973.5公顷。核发集体公益林采伐证369份,采伐面积20309.8亩;核发国有林场林木采伐证750份,采伐面积22693.5亩;核发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虫草)许可8份;延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8份,延续采伐证74份。三是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福建省已审核审批使用林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闽林〔2024〕4号),用好“福建省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组织开展监管工作。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印发市直林业系统2024年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联合种苗站、资源站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2次,抽查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40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26宗,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情况2宗,木材经营加工企业1家,已按照计划全面完成年度抽查任务。
(三)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4〕19号)要求,对我局负责起草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梳理,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共4份,其中新增1份,拟继续有效2份,到期失效1份。我局以本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6份,经评估:其中新增2份,继续有效3份,失效1份。新增规范性文件已向社会公布,并按要求报司法局备案。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专栏,在每一权责清单事项申办网址中统一公开相关职权依据、办事指南、在线办理,明确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诉讼、复议途径,以及投诉办理窗口和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保障投诉渠道畅通。2024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54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发布政策解读4条等。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结合泉州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际,对主办或协办的2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都进行了认真答复,从交办到答复,从面商到办结,都认真按照相应程序办理,满意率100%。
(四)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拓展“林长+”机制,组织开展志愿者护林、巾帼巡林护林等活动,鼓励探索设立民间林长等工作模式。各级林长办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巡护,有效推进联席会议、执法协作、问题会商等机制的落实。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市公布10起非法占用林地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按照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和省林业局的部署安排,制定下发《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绿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林综〔2024〕2 号),组织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查处破坏重要区位林地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重大案件。2024年,全市共查处林草行政案件255起,查结案件255起,结案率100%。
(五)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一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今年来,共办理信访件43件,其中来信31件,来访12批次25人次。受理12345诉求件42件,均按照规定按时办结,得到群众的肯定。二是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聘请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三是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民法典宣传月”“防火宣传月”等主题日,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6月17日,赴南安市开展了一次用林政策专题宣讲活动。利用户外LED显示屏、互联网、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宣传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参与性,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城市营了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林长制工作机构不完善,人员配备薄弱,部分基层林长推动工作落实不细不深。
二是行政执法机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队伍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中案件的查处和侦查困难问题,林业案件达刑事案件后的移交问题等,这些情况制约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主要依靠拉横幅、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对于网络宣传空间挖掘不够,运用新媒体进行林业普法宣传的能力有待增强。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举措,承接好省级委托下放许可事项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围绕“放管服”体制改革要求,更大范围整合林业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检查方式,切实加强林业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二)持续加强林业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林业执法教育培训机制,改革执法培训方式,增强执法培训实效,提升综合执法能力。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加大对林业执法体系建设的投入,加强林业执法装备、执法办案场所、监控监视系统和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林业执法能力,逐步实现林业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三)持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聚焦林区盗伐滥伐、违规占用林地、滥捕野生动物等高频重点违法事项,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以更强举措严厉打击林区违法犯罪行为。
(四)持续强化普法宣传责任。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新时代有林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湿地日等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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