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08年03月20日)

    201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515)》和《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泉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泉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职能

    法规规章和规范

    规划计划

    财务公开;

    行政权力运行;

    应急管理;

    人事信息;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泉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1.泉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网站网址为lyj.quanzhou.gov.cn

    2.通过市政府在泉州市档案馆、市区公共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公开

    3.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 登入泉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泉州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获取点获得主动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泉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办

    传真号码:0595-22217278

    咨询电话:0595-22105593

    电子邮箱:lyjqz@163.com(仅供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东海交通科研楼D

    邮政编码:362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非工作时间提交的在线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为下一个工作日。申请人在泉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电子版《泉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点此提交)。《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泉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点此下载)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附身份证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人请填写“泉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