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05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信息公开办法,现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林业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邮编:362000,电话:22105593,电子邮箱:lyjqz@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泉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服务泉州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以林业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为重点,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形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切实承担起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站)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指定2名人员负责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站)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信息公开全过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有关制度,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夯实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不断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时效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规范;进一步加强与媒体合作力度,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不断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
(四)促进工作规范,增强公开实效
根据我局权责清单及时梳理公开内容,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促进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内容不断细化。紧紧围绕我市林业重点工作,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围绕“稳增长”推进政务公开。一是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和我市林业重点工作,推进有关项目执行情况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规划计划、招投标、工程进度、资金管理等信息。二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在门户网站积极推动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
2.围绕“促改革”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大力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专栏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过全面梳理,融合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共191个事项,形成我局权责清单。同时认真落实上级下放权力的承接工作,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清理。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林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加快实体政务窗口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快捷。
3.围绕“惠民生”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帮扶项目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扶持发展林下经济项目申报通知和评审结果。二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涉林环保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情况。
4.围绕“防风险”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创建安全发展林业行业”专栏,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二是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建立“双公示信息”网站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2条,历年以来的主动公开信息累计达4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1条,占40.4%;工作动态类信息16条,占30.8%;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5条,占9.6%;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5.8%;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3.8%;财务公开类信息2条,占3.8%;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1条,占1.9%;人事信息类信息1条,占1.9%;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1.9%。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继续发挥门户网站、档案馆、信息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面向市民,方便不同社会群体获取政府信息。
1.门户网站。不断优化网站设计,强化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依据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并在规定时限内移交市档案馆公开,以便社会公众查阅林业信息。2017年,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16万人次。
2.信息公开栏。在局办公大楼显要位置分别设置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栏,及时主动的公开“工作要点、财务收支、接待费用、车辆管理、办公费用、通知公告、其他事项”等各类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3.其他形式公开。加强与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东南早报》、《海峡都市报》、《新华网》、央视7套《绿色时空》等媒体合作,通过媒体报道林业信息,扩大了影响力。持续加强信息报送,积极向两办、省林业厅报送工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结合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国家、省、市的重要政策,并转发相关政策的解读信息。2017年3月份,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的热线电话,在线解读相关林业政策以及在线解答群众问题。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涉及本地区林业行业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等方式进行回应。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结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15件,满意率达100%。畅通 “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电话举报”、“依申请公开”等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来电登记等机制,认真做好政务和社会热点舆情的收集和回应。2017年共受理网站公众留言和局长信箱群众来信31件,均能督促按时反馈当事。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我局受理申请的数量2件,历年累计6件,主要受理方式为门户网站申请、电话申请。申请事项:2017年工作计划、相关评估报告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共依法答复2件,全部同意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涉及财政预决算资金和“三公”经费等敏感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对在线访谈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形式的建设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有待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打造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机关。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扩展政务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全市网站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2 |
44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2 |
44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4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2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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