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05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信息公开办法,现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林业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邮编:362000,电话:22105593,电子邮箱:lyjqz@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切实承担起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站)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指定2名人员负责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站)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信息公开全过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
(三)夯实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不断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时效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规范;进一步加强与媒体合作力度,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不断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
(四)促进工作规范,增强公开实效
根据我局权责清单及时梳理公开内容,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促进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内容不断细化。紧紧围绕我市林业重点工作,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2.
3.
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继续发挥门户网站、档案馆、信息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面向市民,方便不同社会群体获取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结合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国家、省、市的重要政策,并转发相关政策的解读信息。2017年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我局受理申请的数量2件,历年累计6件,主要受理方式为门户网站申请、电话申请。申请事项:2017年工作计划、相关评估报告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共依法答复2件,全部同意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打造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机关。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扩展政务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全市网站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2 |
442 |
|
条 |
52 |
442 |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6 |
|
条 |
0 |
0 |
|
条 |
2 |
4 |
|
条 |
0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6 |
|
条 |
2 |
4 |
|
条 |
0 |
0 |
|
条 |
0 |
0 |
|
条 |
0 |
2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