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13
泉州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16-01-13 16: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信息公开办法,现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邮编:362000,电话:22105593,电子邮箱:lyjqz@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沿用于2012年3月调整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华伟局长为组长,黄全承纪检组长和黄衍庆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林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确定3名兼职人员负责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站)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进一步用好局政务公开专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把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根据《条例》规定和林业工作实际,结合政府网站考评指标体系的要求,我局在2009年7月、2012年9月两次改版的基础上,与2015年6月委托中国电信公司对“泉州林业信息网”进行再次改版,完善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版块内容,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电话等,拓宽信息公开面,建设林业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统一平台。同时,为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我局将信息公开网站服务器委托泉州市电信公司管理,方便市民安全高效网上查阅。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按照《泉州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和《泉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泉州市林业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其做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局党组专题学习《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多次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并积极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使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这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对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5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2条,占36.4%;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0条,占60.6%;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3%。
(三)公开形式
我局大力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公开栏。在局办公大楼显要位置各设有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栏1个,及时主动的公开各类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2、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我局通过网站改版,开设“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栏目。依据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泉州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和《泉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工作流程,各科(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充实,由办公室登记汇总,统一编制索引目录,在内网形成数据包。数据包导入外网,经整理生成主动公开信息相关要素,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并在规定时限内移交市档案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本局2015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条不紊的进行,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仍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实时性也需再进一步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也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档案局等进行沟通协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通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实时性。四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细化并公开各项办事指南和流程。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都能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无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沿用于2012年3月调整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华伟局长为组长,黄全承纪检组长和黄衍庆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林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确定3名兼职人员负责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站)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进一步用好局政务公开专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把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根据《条例》规定和林业工作实际,结合政府网站考评指标体系的要求,我局在2009年7月、2012年9月两次改版的基础上,与2015年6月委托中国电信公司对“泉州林业信息网”进行再次改版,完善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版块内容,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电话等,拓宽信息公开面,建设林业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统一平台。同时,为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我局将信息公开网站服务器委托泉州市电信公司管理,方便市民安全高效网上查阅。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按照《泉州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和《泉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泉州市林业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其做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局党组专题学习《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多次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并积极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使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这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对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5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2条,占36.4%;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0条,占60.6%;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3%。
(三)公开形式
我局大力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公开栏。在局办公大楼显要位置各设有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栏1个,及时主动的公开各类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2、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我局通过网站改版,开设“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栏目。依据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泉州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和《泉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工作流程,各科(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充实,由办公室登记汇总,统一编制索引目录,在内网形成数据包。数据包导入外网,经整理生成主动公开信息相关要素,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并在规定时限内移交市档案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本局2015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条不紊的进行,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仍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实时性也需再进一步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也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档案局等进行沟通协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通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实时性。四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细化并公开各项办事指南和流程。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都能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无
(三)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3 |
34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3 |
34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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