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4-11-28
一、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于2012年3月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华伟局长为组长,黄全承纪检组长和黄衍庆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林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确定3名兼职人员负责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站)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认真编制目录
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08〕50号)要求,认真编制了《泉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泉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泉州林业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配套措施
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副局长任新闻发言人。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加强泉州林业信息网站建设,根据《条例》规定和林业工作实际,结合政府网站考评指标体系的要求,我局于2009年7月对泉州林业信息网进行改版,并根据具体运行情况于2012年9月份进行了局部改进,基本建成林业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统一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林业部门相关信息和办事功能。为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我局于2014年将信息公开网站服务器委托泉州市电信公司管理,方便市民安全高效网上查阅。
(四)完善工作机制
编制《泉州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和《泉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制定《泉州市林业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
(五)强化宣传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其做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局党组专题学习《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多次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并积极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止至2014年11月27日,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社会公益类信息1条,占5.2%;工作动态类信息10条,占47.4%;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0条,占47.4%。。
(三)公开形式
我局大力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公开栏。在局办公大楼显要位置各设有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栏1个,及时主动的公开各类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2、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我局通过网站改版,开设“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栏目。依据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泉州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和《泉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工作流程,各科站对本科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充实,最后由办公室登记汇总,统一编制索引目录,在内网形成数据包。数据包导入外网,经整理生成主动公开信息相关要素,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并在规定时限内移交市档案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截至2014年11月27日,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11条。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27日,我局尚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27日,我局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条不紊的进行,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档案局等进行沟通协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通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实时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都能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无。
(三)附表
泉州市林业局
2014年1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