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2-01-05
泉州市林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05 11: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1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田淮街88号,邮编:362000,电话:22105593,电子邮箱: lyjqz@163.com )。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已于2007年10月29日成立了泉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泉林〔2007〕234号),由张建生局长为组长、黄全承纪检组长和黄衍庆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林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确定三名兼职人员负责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站)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08〕50号)要求,认真编制了《泉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泉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于2008年4月30日移交市档案馆。完成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并在“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积极推进泉州林业信息网站改版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林业工作实际,结合国信办推出的政府网站考评指标体系的要求,我局于2009年7月对泉州林业信息网进行全新改版,初步建成林业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统一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林业部门相关信息和办事功能,方便市民网上查阅。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编制《泉州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和《泉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制定《泉州市林业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并积极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还多次在大会上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使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从而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扎实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1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4.2%;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8.3%;工作动态类信息7条,占29.2%;人事信息类11条,占45.8%;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3条,占12.5%。
(三)公开形式
我局通过网站改版,开设“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栏目。依据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泉州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和《泉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工作流程,各科站对本科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充实,最后由办公室登记汇总,统一编制索引目录,在内网形成数据包。数据包导入外网,经整理生成主动公开信息相关要素,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泉州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并在规定时限内移交市档案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1年底,我局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1年底,我局尚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1年底,我局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无专业专职人员,目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都是兼职人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都能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截至2011年底,我局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三)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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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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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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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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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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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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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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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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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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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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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57
|
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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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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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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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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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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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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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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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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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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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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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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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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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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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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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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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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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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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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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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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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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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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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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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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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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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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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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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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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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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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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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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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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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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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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