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0800-2021-00055
    • 备注/文号:泉林综〔2021〕10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6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森林资源管理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1-11-18 14:49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按照《泉州市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泉林综〔2016〕65号)的工作要求,我局下发《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泉林函〔2021〕94号),并于11月2日至11月8日开展两次抽查工作。现就有关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组织机构

      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人员从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库随机抽调,组成检查组。

      二、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检查对象

      (一)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

      通过随机方式,抽取集体林木采伐许可共9项(详见附表1)。

      (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共377项。按抽查频次2次,每次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 ,先对市场主体按审批的时间进行排序,然后用等步距法确定所有被抽取的市场主体。抽取安溪30个项目,洛江区8个项目,共抽取38个项目(见附表2)。

      (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目前市级审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共只有1家:泉州市永政木业有限公司

      (四)2020年11月1日以来涉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加工行政许可事项1项。

      三、抽查情况

      (一)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经现场核查:9个采伐项目均未发现越界、超强度采伐等行为,检查结果详见附表1。

      (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双随机抽查通过实地调查,核对审批项目图斑、林业基本图和现场情况,对被检项目已审核审批林地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留痕检查。经查,未发现疑似违法占用林地行。

      (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检查组对泉州市永政木业有限公司的木材台帐进行检查,该企业台帐清楚,未发现经营非法来源木材的行为。

      (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加工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现场踏勘和查阅台账方式,对安溪海咏蛇类养殖有限公司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实施情况、人工繁育台账建立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内容逐一核实。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但存在养殖场所消毒记录不完整的问题,已现场指出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的规章制度,做好林木采伐监管,开展林木采伐许可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林农技术指导,引导林农依法依规采伐利用森林资源,按审批内容、审批时限采伐林木。

      (二)各县(市、区)要持续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现场勘查等工作,确实做到即服务经济发展又保护绿水青山。依法行政,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请相关县的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持续做好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附表:1.2021年集体林木采伐双随机抽查结果一览表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双随机检查结果一览表

      3.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表

      4.泉州市林业局双机随机事项清单

      泉州市林业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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