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0800-2019-00021
- 备注/文号:泉林综(2019)1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06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按照《泉州市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泉林综〔2016〕65号)的工作要求,我局下发《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木材经营加工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泉林函〔2019〕85号),并于10月10日至10月12日和10月15日至10月18日分两次开展抽查工作。现就有关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组织机构
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人员按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随机抽调,组成检查组。
二、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包含永久性用地,临时占用林地和内部用地三类)。
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我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共533项。按抽查频次2次,每次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 ,从永春县,洛江区,惠安县共抽取54件。先对市场主体按审批的时间进行排序,然后用等步距方法分别抽取起步再加上步距确定所有被抽取的市场主体。
三、抽查情况
双随机抽查通过实地调查,核对审批项目图斑、林业基本图和现场情况,对被检项目已审核审批林地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留痕检查。经查发现有5个项目存在疑似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分别是:
1.福建猛虎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位于达埔镇的泉州市农业产品冷链物流及智慧农业、电子商务建设项目
2.永春中兴建材有限公司的位于东关镇的中兴建材配套维修车项目
3.永春县云辉养殖有限公司位于东平镇的永春县云辉养殖生猪养殖场项目
4.永春县下洋镇永家生态养殖场位于下洋镇的永家生态养殖场畜禽养殖(三期)项目
5.永春县玉斗镇云台村民委员会的永春县玉斗镇云台村斗仔村民集中住宅小区(二期)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2018年的双随机抽查安溪县尚有3个项目未依法查处,泉港区尚有1个项目未依法查处,安溪县、泉港区应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2018年双随机抽查将查处和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二)永春县林业局应对上述5个疑似违法占用林地违法占用林地的项目进一步核实后依法查处,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查处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泉州市林业局
2019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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