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5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学敏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建议》(第112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我局着力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鼓励林权流转,引导多元主体合作,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高效经营,促进林兴民富。通过产业化利用、生态化补偿、市场化交易,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更好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一、全面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自愿流转林地经营权,盘活森林和林地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经营林业。
二、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精致经营、主体复合经营、三产链接经营等多式联营。加快推进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小农户通过多种形式联合经营,提升综合效益。
三、探索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根据福建省林业局联合省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与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个人等开展合作经营,依托其合作同期内预期经营收益权制发凭证统一制发“福林票”。我局正在推动加快林改工作进度,构建“国有企业+村集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四方利益联动机制,制发“福林票”,通过永春绿票运营中心上市交易流通,推动林业大数据、资源流转收储、绿票管理服务、生态资源交易、绿色金融服务、生态产品电商、社会化服务、技术支撑服务等八位一体的“一站式”林业全要素综合性平台建设,逐步构建全市生态产品交易市场。
四、发展多功能林业。通过推动林权流转,适度规模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培育资源培育、林下中草药种植、林下养殖、食用林产品种植等经营项目,鼓励与工业生产合作培育工业加工原料。编制《泉州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加强产业指导,构建“永春林药蜂旅、德化油茶康养、南安智慧林业”的林下经济差异化发展格局。建设德化石牛山、永春牛姆林等精品线路,吸引更多游客,推动森林康养有序发展。
五、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植树节、古树名木宣传周、爱鸟周、湿地日、生态日、法制宣传日等生态节日,多形式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各类宣传活动,初步规划洛阳桥、晋江蓝色海湾两条自然教育精品路线,向国内外朋友积极展示泉州林业生态保护和湿地文化成就,不断提升城市魅力与文化影响力,提高公众对生态产品价值的认识。
领导署名:柯天月
联 系 人:郑武杰
联系电话:0595-22105526
泉州市林业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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