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4-00013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4〕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31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5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4-04-01 15:50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加大支持统筹区(丰州片区)资源要素盘活的建议》(第1359号)收悉。关于适度调整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九日山风景区涉及丰州区域内的范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利用,为统筹考虑城市发展和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合理界定风景区与外围保护地带的范围,更加科学合理的将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周边部分城镇开发区及地方项目的矛盾冲突区域调整出风景名胜区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1.总体规划修编调整。1996年,经国务院同意,原建设部批复实施的《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3-2020年)》,规划面积62平方公里,范围包括了丰州辖区内的九日山风景区。2003年起,泉州市就启动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6年9月,编制《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国务院。新修编规划已考虑到九日山资源保护和丰州镇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关系,对风景区范围内丰州镇的部分用地进行调整,其中九日山东部丰州镇调出村镇用地0.47平方公里,西侧调出村落及工厂用地0.76平方公里,莲花峰东侧调出村落用地0.40平方公里,九日山风景区共计调出村落用地1.63平方公里(2445亩)。调出区块中已含厝仔、庙霞(高新园区)、社坛(旭山村)、石墙围、踏斗脚等村庄用地。总规修编获批后,这些用地调出景区,将极大地助力丰州城镇建设发展,促进丰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达到景区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和地方经济持续发展的双赢结果。

      2.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2020年,我市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城镇建设和自然资源现状,统筹考虑生态保护与地方发展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编制《泉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时,将景区范围内丰州镇村镇等建设用地调出清源山风景名胜区范围。目前,《预案》已经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

      期间,我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前往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进行沟通,统筹考虑各方建议,对《总体规划》和《预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正按相关程序上报国务院待批复。

      领导署名:赖建发

      联 系 人:杨文晖

      联系电话:22109062

      泉州市林业局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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