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4〕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7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4-03-28 09:56

    市资源规划局:

      刘春福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跨县际行政区域插花地、插花林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243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018年,因机构改革原因,林木林地权属登记职责划转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我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已经把所有的林权登记资料移交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我局积极稳妥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落实《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业务协同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3〕7号)精神,组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扎实开展原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清理和汇集汇交等工作“回头看”。一是配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已经移交的林权登记资料,进行全面清查整理。二是持续推进林权登记数据的整合清理,配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已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针对存在问题,开展分类清理,并以宗地为单元记录核实情况,形成台账。三是加快推进林权登记数据的汇集汇交,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整合清理成果在实务工作中的应用。

      下一步,我局将抓住推行林长制的政策时机,充分利用已有山林权属调查资料,落实跨县际行政区域插花地、插花林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市资源规划局,按照不动产登记程序,全力抓好跨县际行政区域插花地、插花林历史遗留问题,提高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领导署名:柯天月

      联 系 人:郑武杰

      联系电话:22105526

      泉州市林业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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