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3-00028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3〕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3
赵昕东代表:
《关于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208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和泉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林场道路是国有林场生产生活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设施,是实现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跨越的重要保障。历年来,林业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大力支持国有林场道路建设。2017年至2018年,福建省林业厅、交通运输厅会同各设区市对国有林场道路进行梳理核查,按社会公共服务属性道路、林业专用属性道路两类进行了属性归位,将具备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省属国有林场道路(主要是连接建制村、林场工区的道路)增列纳入农村公路网规划,并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更新入库;其他连通管护站(含分场、工区和已搬迁撤并林场)以及护林点的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列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不纳入农村公路网规划,继续由林业部门进行规划、建设、管理。
经调整,泉州市省属国有林场经营区内道路共有47个路段164.4公里于2018年增列纳入农村公路网规划,占全省调整总量约五分之一。完成国有林场道路属性归位后,我市又先后建设改造了安溪县“竹园林场站旗一不同工区”村道C902线(1.8公里,2018年),南安市“罗山林场驴驼岭一盐田”县道X328线(4.24公里, 2018年)、德化县“龙门滩镇石棱溪林场一朱地”乡道YO94线(3公里, 2019年)、安溪县“龙涓乡崎舍村里口桥一深垵工区”乡道YO76线(1.493公里, 2020年)、安溪县“城厢镇集发工艺厂一翁后林场”乡道Y160线(2.6公里, 2021年)、安溪县“龙涓乡半林林场里口桥一庄灶村水尾”乡道YO76线(5.94公里, 2022年)等多个公路工程项目(纳入市计划项目),改善了相关林场林区的交通通行条件。
对于代表所提出“将林场道路提升改造列入所在县(市、区) 年度交通建设计划,并在项目建设资金上给予倾斜扶持”的建议,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第一章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第二章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县道年度建设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规划编制乡道、村道年度建设计划,报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其中,村道年度建设计划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农村公路建设总体遵循“省市指导、县乡为主、分级管理”原则,县级林业部门会同乡(镇)结合林场林区发展、交通需求等梳理项目建设清单,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建设计划,并落实需自筹的建设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优先安排列入市、县两级交通建设计划项目库,并按照《泉州市“十四五”时期普通公路市级补助标准》(泉交综〔2022〕12号)及县级相关补助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公路建设项目予以配套资金补助,支持推动国有林场道路提质升级。
对于森林防火应急等林业专用属性道路,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促进福建省国有林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贯彻意见》(闽交规〔2018〕65号)文件精神,县级林业部门会同乡(镇)结合林场林区发展继续合理采用林区公路标准、组织实施提升改造。
对于代表所提出“国有林场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有的工区尚未覆盖手机信号,提议加强边远工区通讯网络建设”,经市通管办调查反馈:目前全市林场重点区域的无线网络覆盖,如办公楼、主干道区域等,各通信企业林场网络覆盖累计建设基站87座,部分区域提前实现5G网络覆盖。但仍存在因林场面积大、范围广,建设通信设施所需的水电等基础配套实施较为不足,覆盖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客观情况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后续我局将组织各林场根据各自的通信需求制定通信网络覆盖区域计划,协同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报送至市通管办,由市通管办推动各通信企业开展通信设施建设,促进林场通信网络覆盖进一步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泉州市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必成
联 系 人:苏宝川
联系电话:13505991279
泉州市林业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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