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2-00041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2〕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5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2-06-24 17:12

    刘仲栋等2位代表:

      《关于加强我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11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从健全机制入手,着力规范保护区日常管理方面。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市林业局要求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结合自身特点,科学探索建立各自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目前,全市5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均已建立健全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提升了保护区管理执法能力和科研水平。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主动组织所在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海洋与渔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与执法,杜绝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其中,戴云山保护区联合保护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保护区工作情况,及时部署相关工作,致力提升联保水平;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定期组织5个县区联保委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巡查检查督查工作,全面排查破坏湿地和自然保护区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均开展联合巡查20余次,并定期召开联合保护委员会会议,全面推动保护区联合保护工作。

      二、关于要从宣传引导入手,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态势方面。一是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林业局紧抓“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公众参与度高的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现场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公园。去年以来,市林业局通过图片展示、文化研讨、科普讲座、推送图文并茂的移动超级短信30万条、发布微信朋友圈公益广告70万条并在泉州林业和泉州观鸟会公众号开设《每周一鸟》栏目向广大市民普及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保护的相关知识。二是强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科普宣传阵地作用,依托保护区生态宣教馆,以保护区特有资源,极力打造集教育、 学习、互动功能于一体的宣教实训基地,全面提升保护区的科普宣教实力和生态文化输出能力。永春牛姆林自然保护区将科普与生态旅游融合,已连续获得两届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荣誉称号,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泉州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泉州市我最喜欢的十佳科普教育基地,常年对外放,每年服务公众人数10万人以上;安溪云中山自然保护区利用多功能宣教馆,与安溪县法院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官工作室、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在洛阳桥红树林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鸟类科普图片展》常态化宣传活动,利用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不定期为青少年学生开设生态教育课堂,进行自然保护知识讲解;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建成深沪湾海洋科普馆,先后被授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晋江市首批8家生态环境宣教基地”称号,近5年来,累计举办主题科普宣传活动37场、现场知识竞赛7场、专题展览1场,受众约1万人次;德化戴云山自然保护区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戴云山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先后被授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现已成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展示的窗口和平台,通过预约参观、每年接待访客8万多人次。三是加强社团合作,充分调动志愿者服务。市林业局加强与泉州观鸟会等志愿者团队合作,借助各类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力量,向公众展示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成效,传导正能量。深入到各大中小学校,每年举办20多场科普专题讲座,在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石狮古浮大山屿、晋江科任、南安江崎等地,开展清理垃圾、净滩活动、救助鸟类、环境保护和科普保护等宣传行动;近年来,与泉州观鸟会同5个乡镇19个村签订了全国“双百爱鸟文明乡村”的共建协议,吸引了一批乡村基层志愿者积极参与进来,也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了民众参与生态文明长效机制建设。

      三、关于要从强化投入入手,合力构筑可持续保障体系方面。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为支持和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市林业局联合市财政局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支持并加大市级资金投入,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系统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积极解决自然保护区保护站点、检查哨卡、宣教馆、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2018年以来,我市累计争取中央资金739万元、省级资金541.43万元,下拨市级资金535万元,有力支持和保障了我市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今后,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市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二是加强科研技术合作。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将打造科研平台和宣传教育窗口纳入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通过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林科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依托保护区设立科研工作站,与科研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针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深入开展生态学、保护生物学和保护管理政策等研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提升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三是大力打造自然保护区名片。持续做好德化戴云山海峡两岸生物多样性与森林保护文化研讨会的科研交流工作。2021年7月,作为“海峡论坛·海峡科技专家论坛”系列活动之一的“第十一届海峡两岸生物多样性与森林保护文化研讨会”在福建省德化县举行,共吸引两岸专家、学者70多名。研讨会以“生物多样性与生态修复”为主题,旨在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本原则,对人们长期以来采取自然恢复、人工修复、系统治理等方式与途径实施生态修复进行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目的在于助推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德化戴云山自然保护区海峡论坛是两岸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森林保护文化科研、学术交流于一体的合作平台和重要载体,对台交流合作成效显著,现已成为两岸交流交融的一个响亮品牌。

      四、关于要从严格管控入手,致力形成震慑性执法效应方面。一是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以“天地一体化”的遥感监测管控技术为支撑,建立完善的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区内重点区域的人员活动及资源环境动态变化情况。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疑似图斑核查。在各自然保护区设卡检查并不间断开展保护区网格化巡查,加大自然保护区监管力度,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完善生态环境类案件衔接机制。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衔接,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配套、管用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健全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效率,形成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合力,更好地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各部门间加强协同协作,市林业局与市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完善的案件信息通报、信息共享、专家咨询、联席会议和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依法、及时、高效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市林业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邮政管理局、泉州海关等8个部门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绿盾2022”、“昆仑2022”“5号行动”等专项行动,开展打击破坏林木林地资源犯罪“坚碧”战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亲野”战役、森林火灾肇事犯罪“断薪”战役及打击破坏天然林违法犯罪活动“天保一号”行动,有效遏制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蔓延势头,切实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2021年泉州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提请审查逮捕53件6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件47人。受理审查起诉105件145人,审查后,提起公诉92件13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0件126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件数同比分别上升85%、9.5%;泉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惩治威慑作用,近三年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52件,严格适用缓刑,实刑率约92%,为泉州自然保护区构建更有力的司法防护屏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时跟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和政策动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保护区基础设施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力度,严格管制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市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诚挚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和加快推进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领导署名:廖道彬

      联 系 人:杨文晖

      联系电话:22109062

      泉州市林业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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