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1-00045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1〕7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2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06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1-08-06 08:59

    民进泉州市委会:

      《关于推进我市山区水源地周边速生林逐步退出的建议》(第2021063号)由我单位会同水利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据统计,全市桉树林面积54.48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5.3%,其中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桉树林面积3.62万亩。近年来,林业和水利部门高度重视速生林(桉树)的种植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林农科学适地适树,规范营造林管理。对于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工作加以落实,推进速生林(桉树)的改造提升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支持。为引导林农科学培育桉树人工林,推进桉树的改造提升,提出两项改造政策措施:一是为调整林分结构,对人工商品林和二级、三级保护生态公益林中的人工纯林,在套种阔叶树(桉树除外)后且成活成林,需伐除上层非目的树木的(如桉树),可不受采伐年龄限制。二是为加快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改造提升,允许其中的杉木、马尾松、桉树等人工林按照一般商品林政策进行采伐改造。林业部门将积极落实政策,促进林农桉树的改造提升,采伐后引导按时营造乡土阔叶树种或混交林。同时,林业部门将加大生态公益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中桉树采伐改造提升工作的项目与资金扶持力度,将公益林桉树采伐后提升工作与推进“百区千带”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相结合,积极落实各级造林补贴政策,将公益林桉树伐后更新纳入造林补贴对象。市林业局安排部分林业专项资金支持有改造提升计划的县(市、区),统筹用于伐后更新造林和未成林抚育管护。

      二、加强统筹规划,推进桉树改造。市林业局将结合《泉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林业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统筹规划,推进桉树纯林改造提升,加大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林乡土化改造提升力度,加快商品林中的桉树林混交改造提升步伐。全面落实《泉州市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方案》政策措施,加快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林乡土化改造提升工作,对于重要水库、水源地、群众关注度高的林分应优先进行改造提升。通过调整树种结构,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混交复层林,促进生物多样性,改善树种结构和景观效果,提高桉树林的综合生态效益。今年计划开展省级生态公益林中桉树改造提升试点2500亩(附部分2021年度改造计划表);力争至2025年全市实施改造提升12000亩。

      三、改进培育模式,推广替代树种。市林业局积极推广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在省属国有林场开展近自然森林经营试点,充分发挥林场“规模化”效应,研究桉树与红椎、荷木、福建柏、樟树、卷荚相思、黑木相思等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混交模式,作业面积近4万亩,探索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模式。开展桉树林改造提升课题研究,推进市科技项目《麻栎及栓皮栎林下套种关键技术研发及林分生态效益评价》攻关,在惠安县、泉港区水库上游实施500亩桉树林改造提升任务。通过科技示范,引导林农适当延长轮伐期,推进桉树等速生树种纯林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实现造林树种的多样化。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必成

      联 系 人:柯贤石

      联系电话:22105535

      泉州市林业局

      2021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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