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1-00031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1〕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3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2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1-05-18 10:33

    出彩云委员:

      《关于加大木竹加工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第2021210号)由我单位会同德化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局历年来高度重视林产品就地加工,在市级林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安排林产品就地加工补助资金,支持德化、永春、安溪、南安等林产品主产区就地加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主产区林产品就地加工新建厂房、购置设施设备等支出。2018年以来,全市共有9家企业获得该项目资金补助,其中德化县有5家,分别是泉州市旭鸿晟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祥山大果油茶有限公司、龙津林化有限公司、高崎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2018年,省林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省级财政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31号 ),对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和成长型、创新型龙头竹企培育项目进行扶持。我局将积极与省林业局加强沟通协调,对我市相关竹加工企业加强指导,争取列入成长型、创新型龙头企业培育补助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省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化县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引导条件成熟的县(市、区)规划建设林产加工专业园区,在用林用地、资金项目、科技支撑、品牌打造等方面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各地木竹加工产业发展以及产业园区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做好用地指标的保障工作。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木竹加工产业,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共同努力。

      领导署名:柯天月

      联 系 人:胡金地

      联系电话:13808527270

      泉州市林业局

      2021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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