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1-00029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1〕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0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1-05-12 10:01

    王双庆代表:

      《关于持续扶持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的建议》(第1049号)由我单位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乡村四旁绿化”、“绿色乡村三年行动”、乡村公园等乡村绿化项目建设,2017-2020年已累计绿化950多个村,占全市村级单位近50%。实施福厦铁路泉州段全长约88公里和沈海高速公路泉州段全长约86.8公里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新增沿线绿化面积377万平方米,实施铁路、泉三高速等重要交通廊道整治,提升及新增绿化14万平方米。与此同时,持续加大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基本完成全市1.3万处历史建筑线索现场复核、累计公布乡村历史建筑1589处;深入挖掘传承乡土文化,建立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农村乡村宜居环境建设。

      今后,我局将会同住建、文旅等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指导,继续加大力度做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面上增绿。利用房前屋后(宅旁)、水旁、村旁、路旁开展植树绿化,因地制宜营造乡村生态景观林,鼓励种植市树市花、县树县花,彰显区域优势和本土特色,推进村庄绿化和其他生态治理项目同步实施,促使乡村环境质量综合提升。2021年安排省级乡村“四旁”绿化任务500亩(泉政办〔2020〕40号)、市级绿色乡村提升行动项目80个村庄。二是着力推进点上出彩。加强乡村绿化技术指导,着力打造一批乡村绿化示范村庄,以此引领和带动全市村庄绿化水平的提升。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大力开展村庄公园建设,2021年补助55个村庄开展乡村公园项目建设,依托乡村原有的自然和人工特色景观资源或利用乡村四旁闲置地、废弃地等宜林地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为村民提供休闲观光、康体娱乐、森林游憩等功能的乡村公园。三是着力综合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树立宜居、自然、经济的乡村绿化导向,着重体现地方特色,展示自然山水、田园风光;强调适地适树的树种选择原则,重点推广珍贵乡土树种、乡村优秀景观树种和经济林树种,以维护生态平衡和留住乡愁记忆;突出以乔木为主要种植元素,减少后期管护成本,促进农村节约型社会建设;重点选用全冠苗、袋苗绿化,促进精品苗木的培育和提高建设质量。同时密切部门协作,结合乡村建筑风貌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农房+空间”、“农房+庭院”、“农房+田园”、“农房+文化”建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继续提升乡村公共文化设施、丰富乡村文化供给。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玉真

      联 系 人:廖伟宏

      联系电话:22105537

      泉州市林业局

      2021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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