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1-00028
- 备注/文号:泉林函〔2021〕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06
詹文章等2位代表:
《关于促进竹业发展的建议》(第1154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竹林面积46万亩,丰产竹林面积26.8万亩,笋竹加工企业70家。2016年,我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竹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市级财政平均每年安排10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竹产业发展,主要用于竹林抚育管理和竹林机耕道路建设,累计共完成竹林抚育措施3.4万亩,机耕路建设1632公里。自2014年开展设施林业竹林项目建设以来,市级以上资金累计投入1500多万元,辐射带动完成4万亩高产竹林示范基地建设的扶持,有现代竹业重点县1个,现代竹业重点乡镇4个。
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永春县林山毛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安溪县雅安毛竹专业合作社为省级标准化新型经营主体、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20年,全市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33家,同时鼓励发展“企业+基地+农户”、托管经营等合作形式,有效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
对委员们提出的“结合村村通公路建设,优先实施竹区公路建设,落实竹林作业道路建设”建议,可以由乡镇村结合地方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地方道路建设,并按程序上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届时市交通运输局将优先考虑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统筹安排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们的建议,结合我市竹业现状,在促进竹业发展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将竹业发展纳入泉州市林业十四五规划内容,确认各县域竹业发展方向和重点;2、在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全方位、多部门扶持具有示范带动的竹业种植和经营单位;3、针对竹业发展重点和难点,提升竹笋产品无公害产品产出能力,提高竹子在加工及农业休闲方面的附加值。
领导署名:黄玉真
联 系 人:林婧兰
联系电话:0595-22105537
泉州市林业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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