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1-00054
    • 备注/文号:泉林综〔2021〕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1
    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总工会关于举办全市林业职工花卉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1-10-19 14:50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林业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示我市林业职工人才队伍建设成果,推进我市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推动广大林业职工深入学习弘扬“工匠精神”和“洋林精神”,提倡爱岗敬业,提高业务技能,打造绿色工匠,争创一流业绩,根据《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全省林业职工花卉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闽林文〔2021〕69号)精神,决定举办全市林业职工花卉应用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市林业工会、市林木种苗站和泉州市森林公园具体承办。根据《福建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成立本次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工会,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直属各单位负责宣传发动和组织选手参赛工作。

      二、竞赛项目

      花卉应用(组合盆栽设计与制作)。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地点:泉州市森林公园。

      四、参赛对象及组队办法

      (一)参赛对象。全市林业系统在职职工和花卉零售业从业人员。

      (二)组队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直属各单位为组队单位,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选派至少1支代表队参赛,市林业局直属各单位可选派1支代表队参赛。

      每支参赛队参赛人员5名,其中林业系统在职职工不少于3名(女职工至少1名)、其余人员可以是辖区内花卉零售业从业人员。领队1名,由各林业工会主席担任,负责协调组队和带队参赛。

      五、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由理论考核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组成。

      (一)理论考核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由承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花卉园艺工(高级)》(唐祥宁主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出版)、《容器中的迷你花园——组合盆栽制作与欣赏》(吴方林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年出版)拟制。题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二)实践操作部分。采取现场创作、限时完成。竞赛组织单位为每个参赛队提供不小于8平方米的展示场地,每队间隔8~10米,具体位置及大小以现场抽签为准。每支参赛队5名成员需结合本次竞赛主题,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完成6件作品创作,其中1件命题作品由参赛队员共同完成,另外5件自主选题作品由参赛队员独立创作、每人完成1件,并予以命名。作品要求主题鲜明、色彩协调、内容完整,空间组织清晰,整体关系协调,植物选择兼顾养护成本和景观长效性,但不得使用人造花和人造干花。作品构架、装饰性构件可提前准备,提倡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命题作品主题为“创享未来·绿色生活”,规格要求高度(含盆器高度)或正面宽度不小于150cm。同时,6件作品需集中组合摆放展示,形成1组盆栽组合展示作品,并予以命名。组合展示作品要求总体布局合理,内容完整、主题鲜明,空间组织艺术感强,作品大小、创意主题协调。

      六、评判办法

      本次竞赛将聘请5~7名业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赛作品逐一进行评分。评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不从组队参赛单位聘请,当评委与作品完成人有紧密工作联系或其他影响评奖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评委须回避。若总成绩得分相同,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为优胜者。具体评分标准与方法(见附件3)。

      七、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团体奖、个人总成绩奖和单项奖三项。

      (一)团体奖。以5名参赛选手理论考试成绩(占20%,满分20分)、组合盆栽作品得分(占70%,满分70分,其中命题作品20分,自选作品每件10分)和组合展示效果得分(占10%,满分10分)3项成绩总和计算团体总得分。团体奖项设一等奖(1组)、二等奖(2组)、三等奖(3组),获得团体一等奖的团队,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先锋号”;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个人总成绩奖。按照参赛选手个人理论考试得分(占30%,满分30分)和自选实操作品得分(占70%,满分70分)进行计算总成绩,并按照林业系统在职职工和花卉零售业从业人员两大类进行统分排名。

      获得本次技能竞赛个人总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个人总成绩第二、三名的选手授予“泉州市金牌工人”;获得个人总成绩前10名中的女职工选手,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巾帼标兵”(最多3名)。

      获得本次技能竞赛个人总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市人社局申请授予“泉州市技术能手”;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60分(含)以上的,可按程序向市人社部门申报花卉栽培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竞赛结束,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参赛选手的相关奖励按《泉州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和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三)单项奖。本次竞赛设有理论考核、命题作品、自选作品和组合展示作品4个单项,每个单项奖依据成绩各取前三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参赛选手的相关奖励按《泉州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和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各县(市、 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这次花卉应用技能竞赛,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动员部署,确保竞赛有序推进。承办单位和各参赛单位应按照新冠肺炎防治有关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竞赛全程安全。

      (二)加强统筹协调。本次竞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竞赛期间参赛人员食宿费用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人员往返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各参赛单位秉承绿色节约原则,做好经费预算及物资采购,并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具体任务分工,确保参赛作品质量。

      请各参赛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泉州市林业职工花卉应用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给泉州市林木种苗站,并将命题作品、自选作品和组合展示作品的名称、作者、创意简介(每件作品简介不超过200字)一并报送,由竞赛组织单位统一制作标识牌,联系人:郑焙华,联系电话:15860300185,邮箱:qzzm5529@163.com。

      附件:1.泉州市林业职工花卉应用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

      名单

      2.泉州市林业职工花卉应用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3.泉州市林业职工花卉应用技能大赛评分标准与方法

      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总工会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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