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泉绿办〔202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绿化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05
泉州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党务(群)工作部:
“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是新时代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重要渠道。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要求,推进我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营造人人参与国土绿化、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助力生态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和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把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作为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计划和方案,组织发动广大公民履行义务植树。各单位尤其是各级文明单位要深入理解新时代义务植树的内涵和外延,把“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作为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实践载体,纳入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项目和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内容之一,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网络公益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落实落细各项任务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积极探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新形式,将义务植树与主题党日、绿色生活、自然教育、生态体验、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具有部门、行业、群体和泉州特色的主题林。要积极推进义务植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尽责形式由传统单一的植树造林向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多形式转变。
(一)推广网络植树。要充分利用“福建全民义务植树网”和泉州市“益棵树”义务植树网络服务平台,扎实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打造上线一批富有泉州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线上参与项目,让网络植树成为社会新风尚。
(二)建设尽责基地。我市计划按年度分批建成一批市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基地,各县(市、区)要根据《泉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充分挖掘资源,做好尽责基地申报推荐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挂钩尽责基地(附件2),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将挂钩情况报送至市绿化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氛围
各县(区、市)和各相关单位要以纪念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40周年为契机,充分运用媒体,广泛宣传“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的重大意义和尽责形式,为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绿化办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和市直各单位做好有关项目、活动的对接、推广和指导工作,每年至少向泉州市绿化办报送2条活动信息。
联系人:林晓辉,联系电话:0595-28993005,邮箱qzslhb@163.com。
附件:1.泉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2.泉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表
3.泉州市直机关单位2021年“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 尽责基地汇总表
泉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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