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3000-2017-00005
- 备注/文号:泉林综〔2017〕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22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启用“泉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公章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17-03-22 16:18
各县(市、区)林业局(农林水局、农林局)、石狮市农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站、办)、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林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泉委编办〔2016〕76号)精神,原“泉州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更名为“泉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现依照规定刻制“泉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印章,并于发文之日起启用,原“泉州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公章作废。
泉州市林业局
2017年3月20日
附:新公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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