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03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泉林〔202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1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2-01-26 16:24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站、办)、局直属各单位:

      我局制定了《泉州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林业局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1月21日

      泉州市林业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泉委发〔2021〕11号)精神,深入开展全市林业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林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林业改革发展,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学法用法和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为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林业保护发展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林业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成为共识,行业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林业普法工作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林业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林农群众和相关从业者合法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部署安排,立足林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创新普法实践。坚持林业普法与科学立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一体推进,创新理念,完善机制,改进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林业工作全领域各环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林业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林业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崇宪法和执行宪法,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重要精神和基本要求。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全系统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推动林业系统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民法典,特别是学懂弄通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绿色义务”,以及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林业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四)广泛宣传关系高质量发展、治理现代化的法律法规

      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加强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宣传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应急消防、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五)深入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强化林业保护发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加强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湿地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规、规章的学习宣传,不断加强福建省森林、野生动物、种子、国家公园、湿地、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林业有害生物、古树名木、森林公园、国有林草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学习宣传,进一步培育公民的生态文明价值观,提高公众保护自然和林业资源、爱护野生动植物的思想意识,凝聚共同抵制违法行为、防控林业生物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的强大合力,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经营者依法行使权利、开展经营活动、履行法定职责,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森林草原质量不断提升。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健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全面及时梳理总结林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地方立法进展和区域工作特点,建立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林业系统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要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为基础,围绕林业工作重点和法治建设进程,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制定计划、压实责任,推动各级林业部门领导干部尽快掌握履职所需法律法规。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把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积极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

      (三)加强其他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

      以“法律进企业”为载体,加强涉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以“法律进学校”为载体,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对自然生态的认知,提高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主动性。以“法律进乡村(社区)”为载体,加强基层组织干部和林农群众的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在法治实践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林业日常工作,在依法履职中开展实时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过程中,强化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加强执行政策、为民服务中宣法讲法、释法析理,帮助当事人及时了解法律背景,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在复议应诉过程中,依法承当举证责任,认真履行复议决定、司法裁判,树立林业部门良好守法形象。

      (五)创新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途径

      创新形式手段,丰富内容载体,提高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充分利用知识讲座、专题培训、竞答竞赛、考试考核、发放图册等模式,积极扩展典型案例解读、法治故事讲演、难点问题解答、志愿者活动等新形式,深入浅出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橱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探索运用微视频、图解、漫画等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体现林业普法亮点特色。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林业宣传工作主阵地,推动普法宣传与生态文明宣传有机结合,促进法治文化与生态文化深度融合。积极挖掘林业工作实践中的法治建设亮点,在打造林业宣传品牌过程中讲好法治故事,不断丰富精神内涵。继续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森林日、植树节、爱鸟周、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普法合力

      加强与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宣传、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合作,推动宣传产品、培训项目和主题活动共建,逐步扩大林业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林业工作、热衷生态保护、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士加入林业普法志愿者队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充实和加强法治宣传工作队伍。健全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机制,促进普法资源共享,及时分享普法宣传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科学制定本部门五年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

      (三)夯实基础保障

      坚持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落实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工作队伍结构,加强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提升普法工作队伍综合素质水平。

      (四)做好评估检查

      加强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普法工作成效、社会公众满意度,发现、总结和推广经验,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普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按照普法工作评估指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按时保送报送评估验收材料,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推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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