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4-0300-2021-00048
    • 备注/文号:泉林综〔2021〕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5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1-08-30 15:13

    局各科室(站、中心):

      根据《泉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1〕3号)和《泉州市政府绩效目标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绩效办〔2021〕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绩效办批复,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林业局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林业局2021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2021年,我局绩效考评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超越,为泉州持续实施生态市建设战略、打造自然亲和的山水田园城市作出林业部门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工作内容

      绩效考评工作内容由目标考评、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和察访核验等部分组成,绩效综合得分=目标考评得分×70%+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一)目标考评(100分)

      绩效目标考评内容,包括职能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行政能力目标。

      1.职能工作目标(70分)

      (1)重点工作目标(62分)。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泉州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攻坚、乡村振兴、强基促稳、营商环境优化、民生建设、生态市建设、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涉及林业部门的工作任务,设置

      16个一级指标,33个二级指标。

      (2)常规工作目标(8分)。根据“三定”方案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设定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主要包括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绩效考核指标数据采集等工作。

      2.行政能力目标(30分)

      包括科学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和管理创新等5个方面,20个指标。主要考评我局开展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行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转变作风、改革创新等方面情况,推动建设担当、服务、创新、实干、廉洁机关。

      (二)公众评议(100分)

      由市效能办牵头,委托市统计局具体实施,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调查、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进行。局审批科要根据《泉州市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泉审改办〔2020〕11号)要求,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业务流程,限时办结审批审核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奇高政务服务水平;局相关科室(站、中心)、直属单位要围绕2021年林业重点工作,挖掘亮点、树立典型,积极宣传林业工作成效,取得群众与有关部门对林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正向激励

      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上级表彰表扬的,予以正向激励。局相关科室(站、中心)、直属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争先创优目标,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察访核验

      由各责任单位通过日常监管、在线监管、实地督查、现场体验、随机暗访、受理投诉等多种方式开展察访核验。承担察访核验任务的科站要根据市效能办有关通知要求,开展察访核验工作,并及时上报结果。局相关科室(站、中心)要根据各责任单位的察访核验办法,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察访核验不失分。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1年8月31日前)

      1.制定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制定我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考评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站和责任人,建立绩效目标落实责任制度。绩效目标考评表经同组互审、集中审核等环节审核通过后,作为2021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附表,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并签署意见,经审定同意后的方案报市政府绩效办审核批复后实施,并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制定内部绩效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绩效办有关通知要求,制定局机关内部绩效工作方案,征求各科室(站、中心)意见后,

      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印发实施,并于8月26日前报市政府绩效办备案。

      (二)动员部署(2021年8月31日前)

      将《2021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下发至各分管领导、各责任科室(站、中心),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绩效管理意识,确保绩效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责任(2021年8月—12月)

      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围绕林业重点工作,通过专题调研、专项检查、季度小结、年终总结等形式,加强对绩效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的进度跟踪与总结,确保绩效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面落实。

      (四)总结评估(2021年12月—2022年1月)

      2021年12月底前,对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自评。绩效自评由各科站依据《泉州市林业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考评表》,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逐一对照进行分析和总结;局办公室根据各科站提供的完成情况,组织对本局年度绩效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汇总形成绩效评估总结报告,并做好年终考评迎检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成立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估日常工作。各责任科站要切实把绩效考评工作作为提高行政

      效能、推动工作落实的一项基本制度,科站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林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严密实施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本局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年度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绩效既定目标,提升绩效水平。

      (三)严密纪律

      要树立正确绩效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功利思想,确保各项绩效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对绩效管理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附表:2021年度泉州市林业局绩效目标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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