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构建野生动物全方位监管体系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泉州市林业局 时间:2020-09-17 17:52 浏览量:
  2020年4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构建野生动物全方位监管体系的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通知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下发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4方面、12条措施:
  一是以责任落实为抓手,构建责任分级体系。包括:落实政府属地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等3条措施。
  二是以协同协作为基础,构建联合监管体系。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实行全链条全覆盖监管等3条措施。
  三是以违法必究为保障,构建执法打击体系。包括: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联合联动执法、强化监督整治和督导落实等3条措施。
  四是以提升意识为重点,构建宣传教育体系。包括: 加强普法宣传、加强全民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3条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是压实三个责任。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切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野生动物保护、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推进,将辖区内农(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野生动物养殖场等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落实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网格化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落实监管全覆盖、构建联防控、群防群策的格局。经营者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得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是坚持依法治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种群保护、禁止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布禁猎期、禁猎区公告,严格以食用为目的猎杀野生动物。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实行捕猎、繁育、检疫、经营、利用等全链条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市场治理、流通治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滥食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为,持续震慑违法分子、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市场空间、推进移风易俗。
  三是倡导健康文明饮食习惯。加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教育,要把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纳入中小学生态保护教育,从小培养保护野生意识。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移风易俗,让公众充分认识滥食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让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民众自觉养成文明卫生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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