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 :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 时间:2024-04-10 11:31 浏览量: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郑成功公园铜马塑像检测建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郑成功公园铜马塑像检测建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HDCS202401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郑成功公园铜马塑像检测建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1(项)

360000

360000

0元

  4.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检测资质1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检测资质2

投标人应具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4年 4 月 10 日至2024年 4 月 17 日17:30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14:30-17:30。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获取。

  6.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没有按约定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自拟的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22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7.3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4年 4 月 22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8.2磋商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https://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注:(1)质疑供货商将该函(原件)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

  (2)送达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为授权代表缴交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1.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泉州林业信息网,网址:http://lyj.quanzhou.gov.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采购人: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泉州森林公园内

  联系人:小万           联系方法:0595-22918802

  13.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联系人:小池/小陈     联系方法:0595-22301995/18649942369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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