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罗溪国有林场关于林木销售及松木就地除害招标的通告
来源 :福建省泉州罗溪国有林场 时间:2022-11-07 10:33 浏览量:

  福建省泉州罗溪国有林场洪四工区3个小班,大路脚工区1个小班,广桥工区1个小班已纳入《泉州市省属国有林场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补充方案(2022年)》,经伐区规划设计调查,现拟对5个小班的松木销售及就地除害进行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投标伐区

  洪四工区:006林班07大班010小班、006林班07大班020小班、006林班08大班010小班、大路脚工区001林班03大班060小班、002林班01大班040小班。总面积666亩,设计出材量905m3。

  采伐方式:采取择伐的方式。

  2、报名条件:

  ⑴具有木材生产经营法人资质的单位;

  ⑵松木除害加工场地必须连片面积3亩以上(场地周边150米范围内无成片马尾松,可用于松木除害加工所需的场地硬化、厂房搭盖、木材堆场)。

  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2022年11月10日下午15:30前汇入林场账号)否则视为无效。

  凡欲报名的,需经林场现场核实除害加工场地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意向租赁合同)。

  有意者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福建省泉州罗溪国有林场生产经营股报名咨询。

  3、需携带材料清单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具备“木材经营、加工”项目(复印件)。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复印件)。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订合同时,中标方需提供上述材料有效原件);

  ⑷松木除害加工场地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意向租赁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特别告知:

  ⑴本伐区所采伐的马尾松松木要进行除害加工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文件规定,在指定加工厂对松木进行除害加工处理。未经除害加工处理的松木调运不得离开疫区。

  ⑵本次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出材量与预计出材量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投标人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一旦参与投标表明投标人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参与竞标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下午17:30,携带相关材料到福建省泉州罗溪国有林场报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599770798或蔡先生,联系电话18900323855),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早上10:00。

  福建省泉州罗溪国有林场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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