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林业局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市级查验服务采购”的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市林木种苗站 时间:2021-03-11 12:36 浏览量:

泉州市新开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泉州市林业局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市级查验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KY2021004-1

2、预算金额: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 )。节能产品,适用于( ),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 ),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营业执照

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身份证明

法人及投标代表有效的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授权书

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信用记录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承诺函

投标人须承诺在泉州市辖区内未参加县级自查或者普查的承诺函。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市新开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7、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期限:2021311日至2021318日()午17:30(北京时间)。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42日()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2142日()午09:30时((北京时间)

10、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A栋823。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注:(1)质疑供货商将该函(原件)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

(2)送达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为授权代表缴交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林业局官网http://lyj.quanzhou.gov.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采购单位:泉州市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637号交通科研楼D栋

联 系 人:郑焙华         联系电话: 0595-22105529

1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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