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泉州市林业局普法责任清单
年度重点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联系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和机关内部工作人员 |
林政法规科 |
郑巧芳 |
办公电话:221055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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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 |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
曾艺龙 |
办公电话:22109062 |
2021年度泉州市林业局普法计划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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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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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酒驾”相关法律法规;2、二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3.三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4四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民法典》 |
1.二季度,请法律顾问做“酒驾”相关法律法规讲座。 2.四季度,请法律顾问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讲座。 |
1.一季度,通过“爱鸟周”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2.一季度,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3.三季度,开展秋冬季防火宣传月活动。 4.四季度,通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向广大市民进行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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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庭审直播录像 |
市林业局官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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