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审改办〔2017〕4号),取消涉及我局的公共公共服务事项2项,分别为林业骨干苗圃认定和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选。
附件:1.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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