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林计财便函〔2024〕7号文)、《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泉财函〔2024〕21号文)要求,我市立即组织有关县(市、区)对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经整理汇总,现将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呈报。
专此报告,请予审定。
附件:1.泉州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泉州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3.泉州市2023年度中央级森林综合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4.2023年度林业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表
5.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表
6.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7.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奖补项目绩效自评表
8.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9.福建省2023年度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表
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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