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市林业局部门汇总预算公开(新格式)
来源 :基金站 时间:2016-02-29 19:20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财预〔2014〕383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6〕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林业局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责任;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的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参与拟订全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性意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湿地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调查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自然保护区内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科学考察、总体规划和研究工作;承担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和湿地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及其责任人;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泉州森林公园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依法保护森林公园内的景观资源,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资源保护等工作。
泉州市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卫森林资源,指导并直接参与查处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和直接参与重大案件和跨县(区、市)犯罪案件的查处;掌握全市林区社会治安动态,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林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斗争,并对治安状况不好 的部位进行综合治理,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泉州市林业局总编制数107人,实有人数95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57人。包括19个机关行政或事业科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林业局机关

行政事业单位

73 67

泉州市湿地保护区管理处

事业单位
8 7
泉州森林公园管理处
事业单位
9 4
泉州市森林公安分局
事业单位
17 1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泉州市林业局主要任务是:加强生态建设,完善林业产业体系,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强化资源保护措施,确保林业生态安全;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统筹城乡绿化美化。一是积极争取资金项目。主动对接上级政策,继续争取中央、省级财政项目等53个,助推我市生态建设。争取林业行业总产值年增长率8%以上、林业产值年增长率6%以上。二是持续推进“双创”工作。发挥好林业部门在“双创”(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争取“十三五”初期申报“国家森林城市”考核验收。三是抓好2016年造林绿化工作。重点推进“三计划五工程”、山美水库一重山荒山(坡)造林绿化、南惠支线两侧森林生态景观提升、沿海防护林补齐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完成完成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33.6万亩(其中:造林绿化4.7万亩、森林抚育12.3万亩、封山育林16.6万亩)。全面提升林分质量,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7%。

(二)完善林业产业体系,促进林农增产增收。一是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壮大。二是引导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扶持引导林下种植业,合理发展林下养殖业,加快发展森林游憩产业,建设一批“基地+科普+游憩+体验”的林业示范基地。三是扶持设施林业(油茶、竹林)示范项目建设。五是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壮大加工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引导产业集聚。加快推进林业“互联网+”和林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建设。

(三)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一是推进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德化、晋江林地占补平衡试点,用好15743亩生态公益林补充基地,为全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二是持续推进永春县“全国农村林权改革试验区”试点。深化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力争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三是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盘活全市森林资源,为全市林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四是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争取永春县列入省级生态公益林赎买改革试点县,做好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工作。五是推进国有林场与国有林区改革工作。

(四)强化资源保护措施,确保林业生态安全。一是强化林业“三防”工作。有害生物防控:组织开展全国第3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强化林业有害生物专化队伍建设,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专业化防治水平。森林防火:严格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对执行采伐限额的监管,树立正确的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乱征滥占林地行为。三是建立林业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强化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三沿一环”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定并严守6条林业生态红线。四是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编制出台《泉州市林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及《泉州市湿地保护管理规划》,规范全市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行为,提升管理能力和保护效率。

(五)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一是落实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各项要求。二是推进林业扶贫攻坚。三是提升林业科技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党建工作。

(六)打防并举,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稳定。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大侦办多发性案件的力度,持之以恒侦办盗滥伐林木、森林火灾、非法占用林地等多发性案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管理,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要狠抓纪律建设,狠抓反腐倡廉教育,着力培育良好的职业风范,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进一步制定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和执法执勤装备的使用管理和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四个一律”要求,严防发生执法安全事故。要健全完善案件剖析制度,对“不起诉、无罪判决”的案件,要逐案解剖、点评、通报,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办案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民警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科技强警,加快信息化建设发展。坚持“心系基层”的理念不动摇,把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作为“十三五”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遵循计划,按时任务。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6年,泉州市林业局部门收入预算为8404.65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404.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404.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56万元,一次性项目支出192万元,部门专项项目支出678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404.6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30201行政运行662.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

(二)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769.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

(三)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2万元。主要用于小专项支出。

(四)2130205森林培育2820万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及森林植被更新等。

(五)2130206林业科技推广8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科技推广等事项。

(六)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4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等事项。

(七)2130208森林资源监测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勘查监测等事项。

(八)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等事项。

(九)2130211动植物保护5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

(十)2130212湿地保护12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区管理维护等。

(十一)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27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执法经费及林业监察等事项。

(十二)2130221林业产业化220万元。主要用于花卉、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扶持。

(十三)2130223信息管理3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信息网等信息管理事项。

(十四)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85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

(十五)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及森林资源管护等事项。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2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培育、资源管护等支出。

(二)育林基金120万元。主要用于资源管护、森林培育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泉州市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

根据财政批复数额填列,2016年预算安排1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2015年预算19.7万元,实际接待费6.34万元。自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以来,接待费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6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实际运行购置费77.22万元,相比支出减少27.85%,主要原因是:2015年为实际车费运行维护费,2016年的预算数是根据财政定额预算数填列。

附表:

1.2016年收支预算表

2.2016年收入预算表

3.2016年支出预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泉州市林业局  

                                                                                                                                                                                                 2016年2月29日


附表:2016年市林业局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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