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来,泉州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林业局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统筹推进涉林疫情防控和林业改革发展,着力深化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各项工作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有新、稳中向好。
(一)有效应对疫情。及时响应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加大宣传力度,全市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476场次,悬挂宣传展板1013块,张贴宣传标语、横幅18825条,发放宣传材料39万份,发送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宣传短信8.8万余条,有力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形成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良好氛围。加强野生动物监管,落实“点线面”全方位防控措施,重拳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斩断从非法猎捕到运输交易到加工食用的利益链条。全市累计出动护林人员开展野外巡护25.5万人次;开展执法行动7252次,出动执法人员2.3万人次;派出明察暗访组3306组次,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养殖场所5.17万家次,查处非法猎捕、驯养、经营野生动物案件51起,其中刑事立案34起,行政处罚立案17起,收缴各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54件。
(二)强化生态保护。强化林地和林木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林地定额制度,积极争取省局支持,开展“六保六稳”林地要素保障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复工复产。深入开展森林督查、违建别墅、违建坟墓问题清理等专项行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编制《泉州市古驿道修复保护利用规划》,完成古驿道试点修复3.393公里,安排古驿道修复42.5公里补助资金85万元。开展全市天然林保护情况调研,掌握全市天然林保护情况,谋划我市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泉州市天然林保护修复行动方案》。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省上《实施方案》,高质量起草《关于建立泉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工作方案》,纳入市委市政府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1+3”文件。完成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界限调查,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已完成《泉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现已经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上报国家林草局、国家自然资源部。
(三)完善“三防”体系。积极履行森林防火职责,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市对县绩效察访核验内容,“两节”、清明、“五一”、“国庆”期间林区形势保持平稳。全力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全市共清理松枯死木6.75万株,清理率100%;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面积9668亩,占省下达任务3911亩的247.2%,惠安县,台商投资区基本实现无疫情。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市对县绩效管理,实施松材线虫病整治重点乡(镇、场)管理制度,市指挥部领导约谈2个重点乡镇主要负责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治部门联络员会商制度。在德化县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查整改各种隐患1128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20栋。做好疫情期间安全防范,抓实防汛备汛工作。
(四)推进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植树造林83804亩,占计划任务70000亩的119.7%。点上持续推进“绿色乡村三年行动”,年度实施93个村(累计280个)。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网上报名7867人,分发苗木18555株。线上以福厦高速铁路、沈海高速公路、“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考察展示路线沿线为重点,加快沿线及周边山体生态修复和森林景观带建设。创新性推出“互联网+义务植树”模式,打造“益棵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平台。面上指导县(市、区)结合地方特点加强造林绿化活动,晋江市印发《晋江市2020年“全民动员,绿化晋江”活动实施方案》,惠安县制定《创建“绿色家园”三年行动(2020-2022年)方案》。片上结合林旅融合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德化、永春、南安等地打造一批绿美示范林、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清二整三美化”示范片和特色花卉景观示范片,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五)提质林业产业。实施林业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推动油茶、花卉苗木、林竹、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报省级重点产业项目13个、市级项目22个,安排市级林下经济项目任务40个。加强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建设工作,累计建设完成2家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乡(镇)、4家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1家福建省森林康养小镇、2家森林康养基地。落实好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尽可能减少林业企业因疫情影响受到的经济损失。开展林产品质量监测检测,加强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管理和林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积极组织林业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筹备工作,拓展线上线下两个市场。
(六)深化林业改革。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国有林场发展规划、经营方案、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配合省上开展县办国有林场调查摸底工作,做好县办国有林场改革前期工作。继续推进“百园千道”和国有林场“一场一景”工程,推进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范围和界限调查核实工作。持续推进近自然森林经营,计划完成面积1万亩。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省级标准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家,新建林业专业合作社84家、家庭林场49家,评选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各10家,规范林权流转831亩,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新增林权抵押贷款685万元,抵押面积2686亩。按计划推进重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通过这些改革,林业发展活力不断释放,生态服务功能日趋完善。
(七)提升治理能力。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推进“一项目一调研”活动,4个项目获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扶持,6个科技项目获省林业局立项。录播《新冠疫情春季造林新解》《食虫植物猪笼草的规模化种植技术》等教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泉州市科技扶贫大讲堂、星火科技12396多媒体信息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为复工复产、科技扶贫提供技术支撑。持续推进林业法治化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爱鸟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系列主题活动深入推进。
(八)加强党的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利用新媒体抓好疫情期间干部思想教育,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决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中检验政治能力。推行实施“三合一”机关党建工作体系,制定《机关党员量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探索建立精准科学的党员考评体系,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执行力。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负。召开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完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机制,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防控廉政风险。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做好森林公安转隶衔接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林地流转,大力发展壮大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推进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和森林步道建设,保护修复古驿道,促进林业生态成果共建共享。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平台业务整合和应用,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和共享。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监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精准、高效、安全。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林业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森林法》,做好“七五”林业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科学编制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十四五”期间林业发展打好基础。
(二)推动城乡绿化美化。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植树造林70000亩。继续开展“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建设“三沿一环”森林景观带。继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村庄、森林公园、森林步道等建设,持续打开大门办林场,加快推进“一场一景”改造提升。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行动方案,加大林木良种、乡土阔叶树种和容器苗木供应力度,推广乡土、珍贵阔叶树种造林,优化树种和林分结构,抓好国家储备林建设。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防火林带建设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实施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
(三)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整合优化,合理调整功能区范围并勘界立标,确保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
(四)强化资源保护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管理,完善管理站房、巡护路网、科研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编制“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加强林地占用审核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树立森林督查权威,推动县级政府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永春桃溪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任务。加大全国、省人大常委会“两个决定”宣传贯彻力度,建立泉州市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防范野生动物流向餐桌。
(五)加强林业灾害防控。理顺森林防火体制,落实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抓实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松材线虫病入侵和扩散蔓延,确保疫区数量、疫情面积“两个不增加”。积极创建平安林区,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林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继续扶持培育林竹、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特色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继续推动林业龙头企业培育和创品牌工作,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立优质食用笋示范片,推进鲜笋等食用林产品安全“一品一码”可追潮体系建设,确保林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花卉苗木产销对接,拓宽销售渠道。统筹推进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政策、资金、产业、科技倾斜支持力度。
(七)提升科技兴林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帮扶行动,持续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培养一批乡土专家和技术能手,真正将论文写在大地上、将成果送到林农家,持续开展“林农点单、专家送餐”。
(八)增强基础支撑能力。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总要求,科学谋划、高质量编制“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法制建设,加快推进沿海防护林、野生动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方面林业立法进程,完善基层林业执法队伍,做好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行政诉讼和复议等工作。强化种苗质量监管,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障用种安全。继续深入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做好用林审批服务,提供林地等要素服务保障。科学管理和高效使用林业项目资金,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涉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林业工程项目、关键领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发现的线索、反映的问题一查到底,巩固风清气正的行业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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