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泉州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强化落实“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林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绿美泉州”持续推进
以“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为抓手,抓实造林绿化,提高森林质量,增加群众绿色福祉。全市完成植树造林9.66万亩,占总任务的117.4%。一是大力推进“百城千村”工程。巩固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南安、惠安、石狮荣获省级森林城市(县城)称号,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全覆盖;新创6个省级森林城镇;34个村庄荣获2019年“福建省森林村庄”称号,推荐申报“国家森林乡村”52个。二是着力实施“百区千带”工程。坚持分类施策,在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四地集中打造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以“两高”及城乡重要通道沿线、晋江洛阳江等重点流域、沿海岸线、环城一重山为重点,对荒山荒地、疏林地、迹地实施新造,对稀疏林分、低产低效林、退化防护林进行改造,为主采用2年生以上珍贵或景观乡土树种容器苗造林。同时统筹推进沿线村庄绿化。三是全力开展“百园千道”工程。在3家省级森林公园实施森林公园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实施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项目7个,总投资1300.17万元,新建游步道21.734公里,成为群众运动休闲的好去处。修复古驿道2处。四是推进特色项目建设。开展“绿色乡村三年行动”,年度实施100个村。项目实施中优先倾斜清新流域样板工程建设村、扶贫重点村、乡村旅游特色村、少数民族村、人口大村和“两高”沿线村庄,通过项目建设,村庄绿化与其他乡村振兴行动的协同效益明显。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建设,首批重点建设景观林建设、用材林改培、经济林提升示范基地。开展珍贵乡土树种进城活动,选择红豆杉、红豆树、贝壳杉、闽楠等16种珍贵或乡土树种向城市建成区(含各县市区建成区)的110所学校、寺庙进行推广种植。
(二)林业改革不断深化
深化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一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林地家庭承包经营政策,规范林权流转,切实维护林农作为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年度流转林权8起,全市累计登记规范流转林权面积93.49万亩,占商品林面积的16.7%,有效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规范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46个、家庭林场78个,建设省级标准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家。全市已经工商部门登记林业新型经营主体1352家,经营面积159.57万亩,其中市级以上示范新型经营主体达155家。二是积极推进林业金融创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4.82亿元,贷款余额9569.94万元,抵押面积11.59万亩。永春联社推出信贷产品“林好贷”,累计发放500多户8000多万元。永春县推出花卉行业担保基金贷款,累计发放超过2000万元。安溪县推出茶业助保金贷款和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累计发放1565万元。三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持续推进近自然森林经营,年度实施作业面积24753亩,累计达5.4万亩。邀请陆元昌、蔡道雄两位教授来泉开展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培训。四是积极推进林改配套改革。推进森林综合保险等配套改革,完成森林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申请拨付。全市生态林在保面积396.40万亩、投保率100%,商品林在保面积383.57万亩。继续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永春县完成赎买面积3038.11亩。
(三)生态保护措施有力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强沟通对接,切实做好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转隶工作,摸清各类自然保护地本底数据。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和湿地名录编制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对生态破坏问题进行核查整治,并依法依规整改。持续推进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石狮湿地公园于9月份揭牌。二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行动,超额完成省上部署的“冬春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全市松才线虫病防治任务全面完成,其中,采伐改造1.5985万亩,传播媒介防治22.18万亩,松林优化1.13万亩,累计清理松枯死树10.7万株。洛江区、丰泽区各依法查处一起违法调运松木质包装材料行政案件,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三是全力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森林防火过渡期间保持“六个不变”的要求,继续毫不松懈地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全市实现清明、国庆等重要节点森林火灾“零发生”。四是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和保护。对2018年森林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查整改,查处到位率97.9%。部署开展2019年森林督查工作。坚持重点整治、专项打击和安全防范同步发力,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涉林违法违规私建墓地专项排摸整治和“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林区”建设,维护林区安定稳定。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严格天然林保护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市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3702份,采伐蓄积量51.98万立方米(占用限额48.84万立方米),占限额总量的54.6%。
(四)绿色产业健康发展
主动融入加快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战略,积极培育林业经济新增长点。2019年林业行业总产值预计可达1070亿元,比增5%。一是积极发展特色现代林业。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优势特色产业提升行动,以林竹、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为重点,策划生成并推进一批特色现代林业项目,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二是扶持服务企业发展。完善服务林业企业平台,通过微信群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和林业动态,指导企业对接。贴息补助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推荐2家林业企业申报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合省局做好外交部福建全球推介会活动保障和2019北京世园会参展相关工作,推介会上泉州榕树盆景受到组委会和现场嘉宾普遍好评。三是扶持林业电商发展。鼓励林农加强与林业企业的合作,引导林农与电商企业对接,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林产品,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对以服务林业企业为主的电商平台给予补助。
(五)服务大局主动作为
加强自身建设,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强化林地要素、科技支撑等保障能力。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和“洋林精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落实“基层减负年”有关工作。二是强化林地要素等保障。积极争取省局支持,合理分配林地定额,强化林地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的需要。加强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在保持生态公益林地面积的动态平衡的同时,统筹泉港区使用储备库444亩,保障福厦客专等3个重点项目建设需求。三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开展“一项目一调研”活动,鼓励科技攻关和科研创新。积极申报各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4个项目列入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计划。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林业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形势仍比较严峻。二是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监管压力仍然很大,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等违法现象仍有发生。三是机构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仍比较艰巨。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巩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创建成果,城乡统筹推进国土绿化美化,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态的需求。把造林绿化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生态连绵带、社区治理、海丝文化、民生补短、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创新造林载体,继续实施乡村绿化三年行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持续推进近自然森林经营,强化中幼林抚育和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质量,确保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二)持续深化林业改革。一是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稳步推进林地流转,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提升林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和效益。完善林权收储机制,更好地为林农林企提供服务。大力发展壮大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二是深入推进国有林场管理创新。以国有林场森林近自然经营和绿化苗木基地建设为抓手,创新资源管护方式,改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增加林场和职工收入。三是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用好中央财政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林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积极推动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巩固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完善保险服务,解决各类资本投资林业的后顾之忧。
(三)持续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指导督促县、乡两级政府落实防治主体责任,积极推行防治绩效承包、疫木山场就地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努力实现疫区数量、疫情面积“两个不增加”。二是继续抓好森林防火。落实上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新要求,抓好以野外火源管控为中心的火灾预防工作。三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持续开展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森林督查、违建别墅清理、毁林建墓造坟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积极争取健全市、县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林业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指导,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的安定、稳定。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实施办法,加强自然保护地系统性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归并,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等问题。加快推进湿地名录编制和发布工作。
(四)持续发展绿色产业。继续实施好现代林业(竹业、花卉苗木)等重点项目,大力扶持林下经济科学发展,发挥林业在生态扶贫中的应有作用。加快森林生态旅游、休闲康养产业和“森林人家”建设,实施林业“互联网+”行动,推进电商平台等林业新型经营业态发展,加快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科研攻关,持续推进“林农点单、专家送餐”林业科技服务活动,加快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和示范建设,不断提高林业科技贡献率。扎实推进林业扶贫工作,发挥好林业在贫困山区林区主力精准扶贫的作用。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林业治理能力。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实落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树立林业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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