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7-02-28 11:28 浏览量:

2016年,泉州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双创”(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国家森林城市)主题,不断完善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林业改革,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工作取得新成效。泉州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市林业局荣获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市林业局在全市2015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泉州市委对全市各局、委班子考核中获得“好”等次。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造林任务超额完成。落实“三个必造”,持续推进林业“三计划五工程”(即国有林场近自然经营计划、低效低产林分改造计划、珍贵树种进城入村计划,“四绿”示范工程、桉树纯林改造工程、沿海防护林提升工程、退耕退茶还林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全市完成植树造林任务89754亩,占任务数的152.6%。其中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及重点生态区位等“三带一区”造林43506亩,占任务的115.2%。加强重点林分森林抚育和重点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保护区的封山育林,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完成森林抚育80024亩、封山育林134891亩。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市设立义务植树基地93个、面积3691亩,参加义务植树421.77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341.42万株,尽责率达100%。森林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4大体系23项工程46个指标已基本完成。

(二)资源保护有效提升。一是强化依法治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种子法》等林业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有力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和林区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加强。二是强化林地要素保障。总结晋江、德化林地占补平衡试点经验,全国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交流会在晋江召开。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依法从严把好林地审核审批关,推进节约使用林地,保障泉州重点项目用林需求。全市获批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240件(其中重点项目5件),面积561.0313公顷。三是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用好护林员定位监控系统和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今年来全市森林火灾发生起数、过火面积、火灾损失均大幅下降,实现清明等重点时段火灾“零发生”,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四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抓好全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绿盾”2016年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石狮市、鲤城区退出疫区管理,新获批疫木加工处理工厂6家。全市完成林分改造1.3万亩,清理除害松枯死树7.1万株,施放白僵菌、绿僵菌等生物防治22万亩,诱捕天牛28.4万头。五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爱鸟周”专项执法、林木种苗执法检查、“春网行动”、“禁种铲毒”、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治理盗砍滥伐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全市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720起(其中刑事案件81起);破获刑事案件81起,查处林政案件6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名,处罚违法人员1220人,林政罚款225.88万元。全市林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特别是森林火灾案件的发生得到有效遏制。六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工作。启动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完成全省第二次野生植物资源外业调查工作。

(三)林业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经济指标有新突破。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512.3万元,比增72.5%。新增林业外资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3934万美元,利用外资势头较为稳定。二是特色现代林业有新成效。安排专项资金1300万元,组织实施以“设施花卉、现代竹业(油茶)、林下经济、森林人家”为重点的特色现代林业项目,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断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全市新建设施油茶、林竹示范基地7660亩;新建设施花卉温室大棚42000平方米、带喷滴灌设施苗圃2000亩;新增林下经济项目146个,完成项目投资13650万元,从事林下利用农户6.7万户,林下利用面积累计达147.6万亩,产值达36.75亿元。三是服务企业有新举措。推进林业企业微信群、花卉企业微信群等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和林业动态,指导企业对接。搭建服务林业企业平台,组织林业企业参加“6·18”、林博会、花博会等展会活动,鼓励扶持企业创品牌并在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挂牌展示。全市现有境内外上市涉林企业1家、“中国驰名商标”2件、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3家。2016年林业产业总产值预计可达850亿元。

(四)林业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后制定出台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九条、持续深化林改六条、竹产业七条、扶贫攻坚六条等一系列文件,林业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和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林权抵押面积9618亩,贷款金额4374万元。永春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市级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和德化县林业股权证发放试点等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非规划林地发证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林业局刘东生副局长批示表扬。二是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加快培育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评定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10家、市级家庭林场10个。目前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达65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15家、市级42家)、家庭林场80个(其中市级示范场10个),经营面积11.3万亩。新授牌森林人家经营单位(经营者)10家,新评三星级森林人家经营单位(经营者)5家。三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林业厅原则同意,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近期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执行。四是继续开展近自然林业经营试点。通过“场站协作”模式,在9个国有林场实施试点面积8715亩。邀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陆元昌教授和雷相东研究员来泉讲学,并深入实地进行现场指导。初步形成桉树纯林改造、不同乡土阔叶树种混交套种、福建柏混交成熟林、异龄林改造、杉木(马尾松、湿地松)套种乡土阔叶树种等几种近自然森林经营模式,试点工作得到省林业厅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两个责任”有效落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抓手,抓好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4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发展环境。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机关党建工作成效。二是科技保障得到提升。加强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1个2014年度项目通过验收,2个2015年度项目通过中期绩效评价,3个项目获得立项扶持。30多个林业科研项目进入“十三五”省厅林业科技项目库。继续开展“一项目一调研”,鼓励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科研攻关和工作调研,编印2015年度调研文章和科技论文汇编。三是机关作风持续好转。全面推进“放管服”,梳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把12个承诺件事项改为即办件,减少36个办理环节,压缩79个工作日,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速增效,通过电话回访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7%。建立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公布“一单两库”,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回应群众咨询、公众留言和依申请公开。持续深化“四风”问题整改,各类会议、文件显著减少,“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深入开展林业工作督导、处级干部挂钩扶贫、干部驻村蹲点等活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的时间明显增加,林业系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四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启动市森林公安局应急指挥情报中心二期建设。加强林业工作站、基层派出所等林业基层站所建设,提请市政府下发加强林业站建设和管理的文件,基层林业站人员编制、管理机制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启动2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为充实森林公安刑侦警用装备,林业执法办案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得到提高。
同时,安全生产、群团、老干部、绩效管理、信访综治、纠纷调处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总之,今年我市林业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森林城市创建还需加大力度。国家绿化模范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还需进一步巩固,部分创森项目长效管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林业产业虽然总量较大,但深加工产品少,产业链还不完善。三是林业科研队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偏少,影响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及科技成果的推广。

二、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市林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营造林任务,确保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7%;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等重点林业改革;狠抓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实现林业总产值适度增长、林区群众持续增收。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一是全力抓好“创森”攻坚。召开创森工作推进会,逐项落实“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完成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力争2017年5月前申报验收。以森林城市创建为抓手,城乡统筹整体推进,增强绿化空间的连续性,力争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全覆盖。同时,突出“森林惠民”主题,把森林城市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扶贫攻坚结合起来,让群众从造林绿化、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林业项目中持续受益,让农民群众从绿水青山中持续收获“金山银山”。二是抓好造林绿化工作。重点推进“三计划五工程”、沿海防护林补齐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强化低效林分改造修复,积极探索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模式,开展集体商品林规模经营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推进森林经营样板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商品林的综合效益。三是积极争取资金项目。主动对接上级政策和泉州市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继续争取中央、省级财政的项目和资金,策划实施一批森林资源增长、森林资源保护、科研和科技推广等项目,助推我市生态建设。四是持续推进近自然经营和林苗一体化工作。强化林木种苗科技攻关,选用乡土珍贵树种和良种壮苗造林。总结近自然林业经营和林苗一体化经验,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森林经营技术。

(二)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按照发展“三大农业”要求,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设施林业、林下经济、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现代林业项目,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一是加快发展设施林业。扶持花卉企业引进花卉苗木新品种、购置花卉苗木生产设施设备等,继续扶持建设一批油茶、竹林示范基地,提高示范单位产出能力和经济效益。二是科学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新模式,加强对铁皮石斛、金线莲、中草药等林下种植业的扶持引导;支持森林人家、家庭林场等新型业态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县级森林公园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林业产业发展指导和政策扶持,优化林业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发展林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鼓励引导林下经济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引导产业集聚;积极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和引导林业企业开展创品牌工作,提升林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带领林农选优品种、提升品质、稳固市场,降低市场风险,提升林农抵御风险能力,保障广大林农预期收益,确保连年增收。四是推进林业精准扶贫攻坚。林业资金、政策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倾斜,优先扶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林业企业和项目,扶持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增加收入;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收入。

(三)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方式,探索制定集体公益林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管理,探索开展森林资源卫片执法。进一步加强“三防”体系建设,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二是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和保护区建设,实施中央湿地保护与补助项目,完成泉州湿地文化交流科研展示中心工程建设,推进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确保2018年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

(四)持续深化重点改革。一是继续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永春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等建设,为全市其他县(市、区)探索经验。完成县级林权收储中心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落实林场编制、财政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配套措施,积极主动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稳步推进林场改革,逐步改善国有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参与林地、林木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等改革工作。

(五)全面强化基础保障。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党组织“凝聚”和党员“先锋”两大工程。二是全力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强有力的干部职工队伍,不断提高新常态下驾驭林业工作的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的生态基石作用。贯彻落实好国家、省上《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力争在稳定编制、提高待遇、建设标准化林业站等方面取得突破。四是围绕林业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林业科研、实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率,全面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五是扎实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力落实安全生产举措,重点抓好标准化提升工程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林业安全发展行业的创建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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