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6-02-16 16:04 浏览量:
       2015年,我市林业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双创”(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加快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林业改革,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林业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泉州市通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考评验收;市林业局荣获国家林业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称号、机关工会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泉州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检疫站荣获“福建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市林业局荣获市政府“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先进单位”称号;3人(集体)次荣获“国家第二届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专职护林员智能定位管理系统建设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行文在全省推广。
一、2015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立足“提质增量”,扎实推进绿化造林
       实施重点林业工程。市政府林万明副市长带队调研,将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融入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和镇村社会事业之中,立足泉州实际实施林业“三计划五工程”。如:森林近自然经营计划采取“站场协作”模式,充分发挥林场优势,在国有林场开展多个模式的森林近自然经营试点和林苗一体化项目,积极探索森林生态价值评价体系;珍贵树种进城入村计划在50个村推广珍贵树种植,向中心市区中小学校、公园、宗教活动场所等24个单位赠送胸径5cm以上的珍贵树种苗木1150株,在泉州森林公园种植红豆杉、红豆树等7000多株,目前长势良好;“四绿”示范工程中,把7240亩森林生态景观提升任务与13个森林公园建设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休闲游憩场所。同时,在全市评选33个乡村风景林示范村,每村以近自然群落为目标营建5亩以上的片林或林带,乡村风景林建设得到省林业厅的充分肯定,2016年将以“风水林”项目在全省推广;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以省重点项目山美水库库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为重点,完成项目一期造林913亩;退耕退茶还林工程以25度以上坡耕地和茶园为重点,有效促进生态脆弱部位的生态修复。“三计划五工程”因项目设置科学合理,基层和群众反响较好,带动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造林绿化12.76万亩,占计划的108.1%;完成森林抚育30.66万亩,占计划235.8%;完成封山育林18.2万亩,占计划101.1%;完成义务植树1454.12万株,占任务数的103%。推进绿化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国家林业局考评验收。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建设森林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15个,绿化花化进社区阳台示范点20个。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433.35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404万株,占计划任务101%,设立义务植树基地67处、面积6407亩。强化苗木保障。着重抓好良种基地和花卉储备库建设,积极建设国家、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大力实施省、市级花卉苗木和新品种引进、创新研发等项目,全年共育苗523万株,其中珍贵乡土树种320万株,有力保障造林绿化需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举办花卉生产专业技术培班、种苗质量检验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60人次,75人获得检验员资格证书。
       (二)立足“活力激发”,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德化、晋江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德化县补充林地登记发证832宗、13057亩,晋江市补充林地登记发证664宗、4811亩。深化配套改革。指导永春县实施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发放非规划林地林权证19本,面积1310亩。永春县开展“全国农村林权改革试验区”试点,建立县级林权收储机构“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花卉专项担保贷款机构“永春新希望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推进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安排补助28万元,建设永春县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林权交易平台,安排12万元补助6个乡镇林业站建设林权管理服务平台,把林权管理服务延伸到乡镇。持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今年来全市办理林权抵押登记84宗1.99万亩,抵押贷款金额1.25亿元。下拨专项资金32万元,扶持和引导16个林业规划设计等中介组织发展。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工作,全市商品林投保369.52万亩,投保率91.3%,生态公益林投保率达100%,理赔23起,到位金额291.79万元。下拨专项资金,扶持11家家庭林场规范化建设,面积27880亩。开展省、县属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扎实推进国有林场与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探索近自然经营试点。采取“站场协作”模式,机关科站和国有林场联合开展森林近自然经营和林苗一体化项目试点,实施近自然经营试点1708亩(累计4619亩)、林苗一体化项目1108亩(累计2357亩),积极为我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探路。积极申报市委组织部《2015年度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实施《近自然林业经营人才培养》项目,组织局机关相关科站和国有林场26名技术人员赴广西中国林科院热林中心开展为期6天的近自然林业经营培训,聘请中国林科院首席专家陆元昌等教授授课;组织全市近自然林业经营业务培训,促进经营理念的转变。
       (三)立足“转型升级”,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重点抓好5个省级现代农业(花卉)示范县和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的项目建设。设施花卉:继续加大设施花卉建设扶持力度,安排500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花卉企业发展设施花卉(已连续扶持3年),全市设施花卉面积达103万㎡,花卉产业总产值预计可达46亿元。设施竹林、油茶:实施设施竹林、油茶示范片2200亩,占计划220%,全市示范片面积达1.1万亩,辐射带动5.1万亩,示范片中幼林冠幅年均增加50cm以上,成林油茶出油率平均高出20%以上,笋用竹林年产量均增加30%以上,示范片亩产值均增达到800元以上,全市油茶、竹林初步测算年新增产值0.48亿元。林下经济:扶持林下经济项目35个,全市林下种植面积累达140万亩,预计产值可达19亿元,农民户均年增收超5000元。森林人家:安排专项资金140万元,对新授牌的森林人家经营单位和评定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的森林人家经营单位给予补助,今年新授牌8家,评三星级5家。全市共有森林人家45家,其中三星级以上森林人家8家,2015年全市森林人家共接待游客715万人次,创旅游收入298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人数1936人,不少森林人家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样板。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家,全市林业合作示范社达30家、成员531户,示范社成员人均年纯收入17968.6元,比所在地人均收入高30-50%。积极服务林业企业。鼓励全市林业企业在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挂牌展示,35家林业企业挂牌成功,占全市挂牌企业总数103家的40%。积极引导和鼓励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创建林产品品牌,对获得市级以上品牌的企业进行补助,共有35个林业企业品牌获得补助131万元,全市现有省级龙头企业17家、市级龙头企业66家。用好全市林业企业微信群、花卉企业微信群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和林业动态,指导企业对接。扶持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加快培育种源基地、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安排专项资金110万元,扶持15家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或合作社,发展梅花鹿、眼镜蛇、蓝孔雀、棘胸蛙等野生动物,促进我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的合理开发。
       (四)立足“依法治林”,强化森林资源管理
       加强林地管理。启动超定额审核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对安溪、惠安等5个县(市)2014年林地超定额进行审核,并按要求补充林地;严格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对各县(市、区)开展林地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责令整改。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和业务培训。德化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在国家林业局专员办的抽查中,位列闽赣两省6个受检县第1名。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举办“古树名木传说”征稿活动,在泉州晚报刊登GOLO专题报道28期。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培训班在晋江召开,泉州市、晋江市古树名木保护经验得到国家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积极开展继续古树名木调查和挂牌保护试点工作,7个试点县试点工作通过省绿化委评审。组织、参与第三届全省树王评选活动,推荐候选树王9个树种31株,其中德化竹柏、柏木、洛江黄连木2棵古树被评为全省树王。目前全市省级树王达4株。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认真做好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和第二次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全市已基本完成野生植物资源外业调查工作,野生动植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市林业局荣获国家林业局“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科学规划、部署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已完成全市林业生态红线工作并上报省厅。规范化建设管理自然保护区,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职能发挥为考核重点,推进戴云山、泉州湾河口湿地、云中山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完成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采伐限额90.9万立方米;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2015年各编限单位的采伐分项指标均控制在限额之内;继续推进主伐皆伐改择伐,科学引导林农转变林木采伐方式,重点推进桉树择伐试点。据调查,桉树择伐后生长迅速,成效良好,调动了林农对桉树择伐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林木采伐指标分配机制改革,我市有开展正常木材生产的县(市、区)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指标“三公”分配。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制定永春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申报2016年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县。完成全市11个县(市、区)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库工作,在6个国有林场重要区位内的商品林规划15743亩作为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充基地。全市共聘请生态公益林护林员1936名,聘请1358名护林监管员。及时申报下达2015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015年下达全市森林生态补偿基金7275.08万元,并做好跟踪检查工作。
       (五)立足“防控并举”,保障林区生态安全
       坚持“种管结合”,强化林业“三防”体系建设。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和泉州市“保护绿色生态、排查森林火灾”千人千里防火宣传活动,狠抓值班值守、扑火队伍建设和肇事追查。完成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1.366万亩,占下达任务的109.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抓好监测预警,推广无公害防治,强化责任落实和检查督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19‰,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0%,产地检疫率100%,施放白(绿)僵菌粉炮22.86万发,设置天牛诱捕器2374处,伐除清理松枯死树6.8万株;完成林分改造9274亩;扶持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队伍,全市现有专业化有害生物防治队伍24支。资源管护:开展针对非法征占用林地、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林犯罪,维护生态安全。积极开展“2015年春季行动”和“春网行动”,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共办理各类森林案件586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58起。加大林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市级森林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同时,利用“爱鸟周”、“植树节”、“森林防火特护期”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六)立足“科技兴林”,提升林业支撑能力
       强化项目带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中央、省、市科技项目,13个项目获得立项,获得扶持资金3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3个,省级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6个,市科技计划项目4个。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纯种芳樟良种推广示范》、《洛江区特色花卉产业化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等6个项目通过评审或验收。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围绕“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工作目标,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针对营林、育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当前林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技术指导。组织油茶、花卉、药用植物等种植专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村级农民技术员参加省委农办举办的12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市科技局联合举办星火科技12396多媒体信息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3期;聘请省农林大、省林业厅专家学者,对来自全市的种植大户、林农技术员等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全年累计受训人数达2200人次。强化科普宣传,围绕科技·人才活动周的主题,针对当前社会热点和林农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广泛宣传国家林业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全国科普日主题科普广场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多份;与市科协、泉南协会,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讲座等科普宣传服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多份。
       (七)立足“优化服务”,加强林业队伍建设
       拓展延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扎实抓好机关廉政建设,严防“四风”反弹。落实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深入开展“比服务看实效”活动,保障项目建设用林需求。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申请材料229件,办结226件,退件3件,所有的报件100%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截至12月底,全市已获批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219件,面积共724.266公顷,还有25件上报省林业待批,面积123.3025公顷。组织开展服务对象回访活动,共回访服务对象127家,对我局审批服务的满意率达99%。强化局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六个好”目标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推广践行机关党建“1263”工作机制,深化“四下基层”、“一项目一调研”活动和林业工作督导,鼓励和支持林业干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和指导服务,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2014年以来共有1人次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6人次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人次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4个项目通过国家、省、市验收。总结和推广“一项目一调研”成果,编印2014年度论文、调研汇编文集。安全生产、老干部、信访调处、群团组织等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我局被市政府授予“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先进单位”称号,局机关工会荣获国家林业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鼓励干部参加继续教育和职称晋升,全市林业系统共有18位获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其中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1位,局机关与直属单位获得林业高级工程师11人。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林业改革、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林业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意义重大。为实现2016年工作目标,我局将突出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统筹城乡绿化美化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项目。主动对接上级政策,继续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沿海防护林建设、森林抚育、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科技推广等项目和资金,计划实施森林资源增长、森林资源保护、科研和科技推广等项目53个,助推我市生态建设。争取林业行业总产值年增长率8%以上、林业产值年增长率6%以上。二是持续推进“双创”工作。发挥好林业部门在“双创”(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以实施城市森林生态体系、产业体系、文化体系、支撑体系等4大体系23项工程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争取“十三五”初期申报“国家森林城市”考核验收。三是抓好2016年造林绿化工作。重点推进“三计划五工程”、山美水库一重山荒山(坡)造林绿化、南惠支线两侧森林生态景观提升、沿海防护林补齐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完成完成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33.6万亩(其中:造林绿化4.7万亩、森林抚育12.3万亩、封山育林16.6万亩)。全面提升林分质量,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7%。做好造林苗木和珍贵树种苗木储备,开展种苗质量执法检查,确保造林苗木质量。四是抓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月”系列活动,以市四套班子义务植树主场活动为重点,营造氛围,提高全社会生态意识。五是持续推进近自然经营和林苗一体化工作。继续在国有林场开展近自然林业经营和林苗一体化项目,通过套种和幼树抚育等措施,改善林分质量。同时,探索出一套操作性强的森林经营技术,为我市培育高价值的森林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二)完善林业产业体系,促进林农增产增收
       一是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壮大。计划扶持新建花卉温室大棚面积5万平方米,新建设施苗圃2000亩,推进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升级转型。二是引导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扶持引导林下种植业,合理发展林下养殖业,加快发展森林游憩产业,建设一批“基地+科普+游憩+体验”的林业示范基地,计划评选林下利用项目40个,选评50家以上林业企业为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是扶持设施林业(油茶、竹林)示范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带动,继续扶持建设一批油茶、竹林示范基地,提高示范单位产出能力和经济效益,带动周边农户提高油茶、竹林的种植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2016年,计划实施油茶和竹林示范基地各1000亩。四是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继续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创建活动,评选市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0家;引导家庭(合作)林场规范有序发展,加大对家庭(合作)林场的扶持力度,计划扶持发展市级家庭(合作)林场示范点5家。五是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壮大加工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引导产业集聚。加快推进林业“互联网+”和林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建设。继续推进森林认证工作,鼓励和引导林业企业开展森林认证和创品牌工作,提升林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三)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一是推进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德化、晋江林地占补平衡试点,用好15743亩生态公益林补充基地,为全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二是持续推进永春县“全国农村林权改革试验区”试点。深化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力争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三是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盘活全市森林资源,为全市林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四是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争取永春县列入省级生态公益林赎买改革试点县,探索开展重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做好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工作。五是推进国有林场与国有林区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
       (四)强化资源保护措施,确保林业生态安全
       一是强化林业“三防”工作。有害生物防控:组织开展全国第3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强化林业有害生物专化队伍建设,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专业化防治水平;依法实施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查,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抓好松材线虫病等林业疫情综合防控和松毛虫、木毒蛾等常发性害虫防治,稳步推进清源山、戴云山等重点生态区位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御。森林防火:严格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新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支(永春县),增强扑救能力;完成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指导县级指挥中心的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我市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森林资源保护:持续严打高压态势,精心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森林火灾、盗伐滥伐、破坏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生态安全和林区安定稳定。二是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对执行采伐限额的监管,树立正确的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乱征滥占林地行为。探索森林资源审计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建立林业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强化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三沿一环”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定并严守6条林业生态红线。做好与陆域、海洋生态红线的对接。四是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编制出台《泉州市林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及《泉州市湿地保护管理规划》,规范全市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行为,提升管理能力和保护效率。
       (五)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深入开展“比服务看实效”活动,保障项目建设用林需求。二是推进林业扶贫攻坚。落实中央、省、市扶贫攻坚会议精神,制定林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2016年新聘用的护林员、扑火队员优先从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中选择;整合各类涉林项目资金,优先扶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林业企业和项目,扶持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增加收入;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收入。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国有林场各工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层森林派出所规范化、林业站标准化和能力建设,计划建设基层派出所业务用房460平方米,创建二级森林派出所2个、林区道路卡口10个。三是提升林业科技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林业工作人员“一项目一调研”活动,开展项目攻关,尽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开展林业科技扶贫、科普宣传、学术交流、科技培训和科技下乡等活动,提高林业科技人员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运用廉政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方式,加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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