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思路
时间:2009-06-19 15:57 浏览量:
    一、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我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好中求快,支撑带动”工作主线,继续实施林业“五四三”工程,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造林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7.7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4.2%。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423万株,占计划任务的100.9%,尽责率90.6%。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002公里,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2%,经检查验收,符合造林成活率和林带宽度合格率的有917公里。
    2.种苗供需保持平衡。全市调剂种子1496公斤,完成大田育苗185亩,容器育苗703.7万株,总供苗量达2000多万株,保证了全市造林用苗和育苗用种需求。同时还配合省厅抓好惠安县林丰苗木花卉有限公司非规划林地定点苗木培育基地的建设,培育了香樟、楠木苗木400万株。
    3.非规划林造林任务超额完成。全市有113个乡镇、364个村、4436户开展了非规划林地造林,共完成非规划林地造林18551亩,占年度规划面积的127.7%。其中4个省级示范村和20个市级示范村的造林面积为2703亩。
    4.森林防火取得较好成效。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4起,过火面积187.42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46.53公顷,损失林木4574.5立方米,幼树5.1万株。未突破省下达的森林防火双控指标。新组建了洛江区、泉港区两支县区级森林消防骨干队伍,并通过了省年度检查验收。
    5.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效果良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3031亩,占全市现有林地面积的0.18‰;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1.94%;常发性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种苗产地检率99%,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率99%。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常发性有害生物防控指标和危险性有害生物防控任务。
    6.林改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全市共发放林权证34249本,面积889.594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5.044%。全市已完成470个村面积152.71万亩的生态公益林改革任务。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100%。
    7.“森林人家”休闲健康游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建立永春牛姆林、永春岵山镇北溪村、崇武海滨森林公园、罗溪森林公园和德化石牛山等5处“森林人家”休闲健康游试点,建成“森林人家”经营户36户。
    (二)主要做法
    1.拓展造林空间,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
    各地在抓好常规性造林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造林空间,加快村庄“四旁”非规划林地造林步伐,大力推广珍稀名贵树种,重点推进了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和沿海防护林两个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同时在德化县和安溪丰田国有林场开展机械化造林试点,加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动林业规模化经营,促进了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全市80%以上的乡镇开展了非规划林地造林,非规划林地造林已成为农村新的造林绿化热点。市(县、区)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基本完成,同时组织实施并完成了南安市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试点1287亩疏林地的补植和套种任务。重点实施并完成晋江市龙湖镇至深沪镇的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断带缺口500多亩造林工程。洛江区启动了红树林建设工程,惠安县完成1000多亩红树林造林补植,整个洛阳江畔湿地的红树林建设稳步发展。林业规模经营进一步提升,造林面积达300亩以上的有81片、52950亩,其中1000亩以上有10片、面积13600亩。
    2.加强工作督导,稳步推进深化林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19号文件精神,围绕“稳定一大政策,突出三项改革,完善六个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强工作督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全面部署深化林改工作。市委、市政府3月15日颁发了《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7月13日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贯彻,同时表彰了一批市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是林权发(换)证工作基本完成。通过建立林改督查督导和每月一通报制度,狠抓林权发(换)证工作,确保了林权发(换)证的进度和质量。三是林权登记管理和林业综合执法两个机构正在抓紧组建。四是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按照成立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开展试点、全面铺开的工作步骤,稳步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已完成试点工作, 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市政府建立了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制度,对全市418.5万亩生态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每年每亩给予补偿性补助2元。
    3.强化防控措施,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完善市县乡三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强化火源管理,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加大护林巡山力度。全市共组织了459个村开展林缘田边田埂草计划烧除工作,烧除田埂草1483公顷,有效消除了火灾隐患。在春防和秋冬防紧要期,成立4支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开展督促检查,保证了火灾预防措施到位。同时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对全市856名扑火队员进行了人生伤害责任保险,努力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基本完成了丰泽、鲤城、惠安3个松树危险性疫情除害处理区4274亩疫情除治阶段性目标任务,通过省指挥部的阶段性检查验收。开展常发性食叶害虫白僵菌生物防治,全市投放白僵菌粉炮14.8万发,生物防治面积3.16万亩,预防面积7.87万亩,有效防治率100%。开展松蚧虫全面普查,重新区划界定了成灾面积,全市松蚧虫生物防治工作提升一个新的台阶,共新建繁育基地40个,累计放蜂90多批次、收蜂2.95万头。下发《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鼠害监测防治工作的通知》,加强了鼠害的监测和防治试验工作。组织国有林场开展柑橘黄化病综合防治示范工作,有效降低黄化病危害,促进柑橘产业的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做好野生鸟类禽流感监测防控工作。继续加强对泉州湾、深沪湾和围头湾等3个重点监测区域,11个重点监测巡查路线和8个固定观测点的野生鸟类巡查监测,同时协助相关部门采集野生鸟类唾液等样本76份进行检测,有效配合了全市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4.积极服务引导,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围绕“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通过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莆田)木业投资贸易洽谈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三明林博会和漳州花博会,加强服务和引导,重点扶持了种苗花卉、森林旅游、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不断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活力。在种苗花卉方面,完成了赤湖林场木麻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基因库、设备购置、种子仓库的建设;坫头林场拟投资132万元建设的市速生林木良繁基地二期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拟投资500万元建设的市速生珍贵树种繁育基地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开展了全市花卉资源及产业发展现状调查,全市花卉种植面积1.29万亩,年产值3.13亿多元。同时还在泉州林业信息网上开通了泉州市种苗花卉专页,为广大花农提供花卉种苗信息服务。在森林旅游方面,完成了《泉州市森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建立了永春牛姆林、永春岵山镇北溪村、崇武海滨森林公园、罗溪森林公园和德化石牛山等5处“森林人家”休闲健康游试点。在生物医药方面,永春县成功引进和组建了海鑫、海裕、海源、海宁等公司,分别进行植物组培克隆、药用植物种植、医药中间体生产、医药研发和成药生产,形成一条集品种研究、筛选、组培、推广、种植、提取、成药的生物医药产业链,预计可形成一个生产规模在20亿元以上的专业医药中间体生产群落。
    5.坚持依法治林,构建平安和谐林业。
    一是依法加强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继续坚持林地用途管制,主动跟踪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定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全市共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85起。建立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档案,开展了木材流通市场专项清理整顿,组织对派驻国有林场木材运输证办证点开展了检查,保证了木材市场流通渠道的健康、畅通。着力解决了自然保护区林木林权争议矛盾和惠安红树林退养还林的补偿问题。顺利推进森林资源二类资源调查。全市已完成小班区划调查面积917.9万亩,完成样地调查4604个,分别占计划的90.7%和100%。二是依法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及涉林信访案件。针对林改后林区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加大了查办涉林信访案件、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工作力度。市林业局共受理办结反馈52件涉林信访案件,全市共调处13起面积7233亩的山林权属争议,较好地缓解了林农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保持了林区的安定稳定。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绿盾行动”、“霹雳行动”、“林区禁种铲毒行动”等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020起(其中刑事案件50起、治安林政案件970起),组织警力破获了3起大案要案,其中国家森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1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案件1起、特大非法运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件1起,有效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的安定稳定。
    6.坚持科技兴林,为现代林业建设提供支撑。
    一是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和科研服务指导工作。在安溪县实施了省林业厅立项的卷荚相思丰产栽培技术推广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杉木、马尾松、桉树、毛竹、麻竹等速生栽培技术。指导基层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木麻黄林冠下造林更新技术研究、林茶复合经营模式研究。二是认真做好林业标准化实施工作。在永春县实施了麻竹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继续分别在德化县、南安市开展毛竹、桉树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三是做好2007年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筛选确定了黎蒴优良种源选择及菌根化造林技术研究等4个省级重点科技项目。四是抓好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开展了杉木组培苗多家系造林、非规划林地造林、福建柏无节材、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利用、林茶复合经营模式等5个示范基地建设。
    7.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成立审核审批科,派3位同志成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使原来分散在各个职能科室的审批职能。并在去年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出10项行政服务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杜绝了体外循环。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牢记宗旨,热情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办理审核审批和服务项目,行政审批运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办事效率全面提高,办事时间普遍比规定时限缩短50%,目前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核审批服务项目458件,办结率100%,办理群众评议满意率100%,在中心综合评比中名列第五位。
    8.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林业部门的服务和执行能力。
    一是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通过在全市林业系统组织开展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成效,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二是积极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别与泉州市广播电台和泉州晚报联合组织了“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直通车”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林业行风建设,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树新培优”活动,重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德化县林业局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显著,被省电视台纠风之窗栏目拍摄成专题片在全省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制定了《泉州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市委反腐办关于加强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坚持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督查,四项制度得到较好贯彻落实,永春县林业局、德化县水口林业站被确定为市级机关效能建设联系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深化政务、警务、场务、站务、党务公开,扎实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有效预防涉林渎职犯罪,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以“抓作风、促履职,共建和谐林业”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召开机关作风建设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和推动,并通过“五查五比”和“五实五戒”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向深入,有效推动了干部队伍素质得到增强,机关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机关作风得到改进,服务人民群众举措得到提升,行政执行能力和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五是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建立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 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执政水平,为全面完成林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作风、组织保障。六是加大林业干部选用和培训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全市12个国有林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进行全面的考察,并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选拔任用和内部交流干部共20名,其中提拔3名正科级干部、6名副科级干部和2名主任科员,大大增强了林业干部队伍的战斗力。高度重视林业人才的培养,积极派送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到市委党校脱产学习。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了公务员公共核心课程学习培训。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沿海地区开发建设与林地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未批先占林地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是有害生物防治任务重、难度大。
    三是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老化严重,更新难度大。
    二、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泉州林业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林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 “好字当头,先行先试”的工作主线和建设现代林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立足生态、做强产业、依靠科技、服务三农,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林业“五四三”工程,以改革为动力,以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实现六个突破,不断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促进林业三大体系全面发展。
    (一)主要经济指标
    1.植树造林13万亩,其中营造速丰林6万亩。义务植树1410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
    2.大田育苗和容器育苗1800万株,非规划林地造林育苗200万株,阔叶树育苗比例占80%以上,苗木合格率达95%以上。
    3.结合“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和新农村建设,抓好全市137个非规划林地造林示范村建设。
    4.不突破省下达的森林防火双控指标:商品林控制起数45起,受害面积控制数为6023亩;生态林控制起数20起,受害面积控制数为1989亩。
    5.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8%以上,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率达95%以上。
    6.基本完成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改革任务。
    7.林业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审核审批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措施
    1.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9号文和市委、市政府33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林业内部管理职能整合,创新林业管理机制,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林业小额贷款,加快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山林权属纠纷和涉林信访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林区安定稳定。
    2.以非规划林地造林为抓手,大力实施绿色通道和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实现林业生态建设新突破。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加快以“路网”、“水网”和房前屋后绿化为重点的非规划林地造林步伐,开展以基干林带为主的沙荒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加快实施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项目,努力形成泉州湾万亩红树林景观,促进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3.以基地建设和龙头带动为着力点,大力扶持森林旅游、种苗花卉和生物医药三个新兴产业,实现林业产业建设新突破。加快花卉种苗基地建设,重点整合推动晋江坫头综合型花卉种苗基地建设。以全市34处森林公园为依托,继续开展“森林人家”休闲健康游活动,推动农业观光、生态休闲和乡村民俗风情等乡村旅游的发展。以永春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为龙头,大力推广应用生态公益林林下利用技术,发展较成熟的红豆杉、黄栀子、黄花蒿等药用植物。通过扶持科技含量高、带动示范作用强的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壮大,带动林农增收。
    4.以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森林文化、湿地文化,实现生态文化建设新突破。加快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泉州森林公园建设步伐,抓好泉州湾河口湿地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建立完善湿地红树林和海鸟保护点科普教育基地,开发建设森林文化、湿地文化公园,融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结合泉州侨乡特色文化,充分挖掘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在生态保护建设方面、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在森林美学方面的价值和作用, 建设文化载体,开展科普宣传,进行森林文化、湿地文化教育,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宣传引导全民树立生态文明观、道德观、价值观、政绩观、消费观,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
    5.以“数字林业”建设为支撑,构建林业信息网络体系,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新突破。加强森林防火监测网络、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好护林员、测报员和扑火队伍,落实森林火灾扑救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预案,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做好灾害预防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森林防灾抗灾能力。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资源调查,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监测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网上审核审批制度,逐步实现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
    6.以基地建设和科技入户为示范,大力实施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实现科技兴林工作新突破。要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着力建设林业科技示范基地,抓好“泉州市速生珍贵树种繁育基地”和“福建柏组培快繁攻关研究”项目建设,抓好永春生物制药原料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逐步示范推广一批成熟先进的林业科技成果。以科技入户工作为抓手,充分调动全体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林农培训工作,提高林农科学营林水平,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7.以“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为宗旨,着力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实现林业审核审批工作新突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深化推行“一表式”改革,细化审批责任,规范审批流程,逐步实现市、县网上联动审批。同时继续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强化学习,加强廉洁自律,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审核审批工作成效,争创林业行政审核审批工作一流业绩,树立林业行政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8.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落实林业各项工作提供思想组织政治保障。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党建带工建、团建,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党员先进性建设和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林业反腐倡廉建设,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努力建设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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