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思路
时间:2009-06-19 15:56 浏览量:
    一、2006年林业工作总结
    2006年,泉州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省林业厅的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林业“五四三”工程建设步伐,努力构建林业两大体系,有效促进了林区发展,林农增收,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林业经济健康运行。主要做法及成效是:
     (一) 超额完成造林任务。2006年全市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8.9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5%。其中速生丰产林面积9.45万亩。全市共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012.01公里,抚育生物防火林带2124.32公里。全市参加义务植树439.3万人次,尽责率97.4%,植树1444万株,占计划的102.4%。森林资源培育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树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2006年全市新造林中阔叶树和针阔混交林比重达84.1%,大部分县(市、区)实现了造林阔叶化或针阔混交化。二是非公有造林成为造林主体。全市非公有造林比重达60.3%;造林面积超300亩的造林大户有75户。三是非规划林地造林成为新的亮点。全面启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建立了德化县国宝乡上云村、永春县蓬壶镇观山村等20个2006年度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示范村。全市完成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120.2万株。四是造林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林业局领导挂钩造林绿化示范片责任制和林业干部包乡镇造林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行检查考核和奖励激励制度,全面执行各类造林规程和标准,严格造林全过程质量管理,营造林质量有了新的提升。在全省2006年度植树造林完成情况检查中,泉州市抽查合格率达99.8%。
    (二)林权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林改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经过努力,至2006年4月底,我市所有县(市、区)均通过省市联合检查验收,同时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认真整改,使林改的成果得以巩固, 质量得以保证。二是林权发(换)证力度加大。在全省冬季林业工作会议后,我市把林改工作重心转移到林权发(换)证上来,采取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协调督导和通报制度等强有力措施,加快林权发(换)证工作步伐。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市已完成发(换)林权证面积781.164万亩,占应发放面积的86.2%。其中德化县已全部完成林权发(换)证工作。三是林改配套改革取得突破。重点督促指导德化、永春等县开展林改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德化县组织筹建了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已初步形成一个全县统一、对外、有偿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同时成立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会,建立森林防灾减灾联防机制,实施分片设防,开展互助联防。永春县加强对林业各协会自身组织建设的引导,全县已有“竹业协会”、“芦柑同业公会”、“茶叶协会”等各类林业协会会员850多人;并成立 “永春县林业服务中心”,设立林权登记、资源评估、科技服务、资源培育、资源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权纠纷调处等服务项目。洛江区也批准成立林权交易中心。
    (三)森林防灾减灾成效突出。
    1.森林防火工作措施有力。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抓住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加强防火宣传,组织防火督查, 加大对省、市级重点综合整治单位的监管,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格火源管理,全面实施“五户联烧,七人在场”的计划烧除法,适时发布防火戒严令,加大对重点路口、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和野外违章用火的查禁力度,认真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完善森林防火应急机制,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据年度统计,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5起,过火面积295.2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00.5公顷。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过火面积与去年相比下降了51%和28.3%。
    2.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控和防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2006年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98.77%,成灾率为0.23‰,有效防治率达96.66%,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6.5%,调运检疫率达97.5%,全面完成了省林业厅下达的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一是全力实施松树危险性有害生物疫情除治工作。市政府先后召开4次会议,抽调有关技术人员,专门成立疫情除治领导小组,建立以林权社区为除治责任主体的组织机制,市财政追加215万元除治专项资金,市林业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担任防治现场督查组成员,重点强化疫木监督和除治效果的督查工作。按计划完成4187亩除治性皆伐任务,伐除松木9.4112万株、3638段;安全利用疫木272车(次)、4390.5吨。除治工作多次受到省重大动植物疫情除治指挥部办公室的肯定和表扬。在重点区域挂设诱捕器200多套,捕杀传媒天牛1200多只。大力实施松蚧虫生物防治工作,全市防治面积4.45万亩。二是夯实预测预报基础工作。2月和7月适时发布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8-9月开展预测预报工作专题调研,10-11月编辑了《泉州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手册》,12月份举办了7期测报技术员培训班,对530多名县、乡、村三级专兼职测报员进行技术培训。认真部署越冬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为预测2007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提供依据。三是认真做好检疫检查工作。全年实施森林植物调运检疫(出省)许可509次(份),收缴、销毁了4家鲜花批发店及零售店销售的600余枝加拿大一枝黄花。
    (四) 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了林业行政执法依据和29项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梳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职权范围和职责以及各项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材料要求及工作期限,并派3人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林业窗口开展审核审批工作。二是依法保护和管理林地资源。严格把握征占用林地审核的政策界限,依法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2006年全市共受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158起,征占用林地面积1002.4015公顷。三是加强木材流通管理。根据省林业厅部署,重点开展强化源头管理、规范流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清理709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经检验,注销了127家企业,要求整改97家不合格企业,依法取缔了43家非法经营加工点,查处违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案件58起,基本实现了规范经营加工的整治目标。四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全市共办理集体林林木采伐许可证1612份,蓄积量20.9万立方米,出材量14.15万立方米。五是加强野生鸟类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加挂了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牌子,对重点监测区域、巡查路线和固定观测点的野生鸟类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监测站点信息快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野生鸟类资源的动态,较好地配合了全市的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六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实行野猪猎捕量限额管理,较好地控制了野猪野外种类数量,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组织打击非法贩卖蛇类行为,共查处4起5人贩卖蛇类案件。协调开展了惠安县乡土树种野外调查工作。督促黑熊养殖等企业严格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管理办法》等行业规定,规范养殖,做好动物福利。七是开展“长剑三号”、“长剑四号”、“破案攻坚战”和“绿盾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组织各级森林公安围绕重点打击对象,以抓大要案为突破口,实施了以“打团伙、挖窝点、破大案”为重点的攻坚战。据统计,2006年全市共查处各类案件2310起(其中刑事案件45起、林政案件2265起),批捕21起29人,起诉36起42人,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4万元。
    (五)科技引领作用增强。一是种苗国债项目建设基本完成。2006年,相继完成了安溪白濑林场建柏良繁基地、晋江坫头国有防护林场市级速丰林良繁中心、安溪建柏采种基地、安溪木荷采种基地等一批国债项目,使我市的良种繁育体系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市的良种繁育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二是种苗供需保持平稳。2006年全市共调剂259.5公斤种子,完成大田育苗173.5亩,容器育苗963.7万株,总产苗量1600万株,基本满足了2006年造林用苗和2007年育苗用种的需求。同时提供了150万株的香樟、建柏、酸枣、红豆杉等苗木,确保了非规划林地造林的顺利实施。三是速生丰产科技示范片成效突出。2006年完成了900亩多家系桉树速生丰产示范片和600亩巨桉速生丰产示范片建设工作。并初步确定杉木组培苗造林、卷夹相思组培苗造林,杉木测土配方施肥等3个项目作为2007年度速生丰产科技示范片的载体。四是科技下乡入户工程稳步推进。2006年共组织林业技术人员275人次,进村入户,深入基层林区,现场指导培训林农2930人次,发放实用技术手册950份。利用科技宣传周,编发科普宣传材料2000份,接受林业科普教育4500多人次。指导德化和永春两县五个乡(镇)十户科技示范户,强化集约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发挥示范作用。
    (六)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一是继续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戴云山自然保护区通过评审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中山自然保护区配备了机构和人员,强化了保护管理。牛姆林自然保护区发挥森林旅游资源优势,逐步壮大生态旅游经济。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周边环境逐步得以整治,努力营造环境友好型保护区。基本查清鲤鱼岛省级湿地公园的资源状况。二是森林公园建设稳步推进。泉州森林公园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顺利,共投资1500万元,完成桃岭春晓景区供水系统管道安装及游步道、电瓶车管理房、花架游廊、憩亭、桃径水苑景区雕塑小品等工程建设。2006年升格创建了安溪龙门省级森林公园,新建了永春船山岩和蓬壶仙洞山两处县级森林公园,全市森林公园达33处,经营区面积达38188.17公顷,占市域国土面积的3.47%。三是花卉产业快速发展。2006年,评选出了7家第二批“泉州市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全市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增至22家。据统计,全市花卉种植面积已达1.77万左右亩,年产值2亿多元,花卉业已成为沿海农民增收的一个新亮点。四是项目对接工作进展顺利。积极参加各类展洽会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在“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上征集到7项技术需求和6项对接项目,其中参加省厅签约的项目一个。在第五届中国竹文化节上推介了9个招商项目,达成了2个签约项目。在漳州花博会上泉州花卉展馆荣获最佳组织奖和综合展馆布置银奖,参展展品获得5金7银12铜的历届花展最佳成绩。
    (七)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一是认真开展党建创先活动。以开展第三轮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五好”党支部为载体,着力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获得了2004-2005年度市直文明单位。三是稳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地按照市林业局《关于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治理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均未发现商业贿赂案件。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今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22件,其中市局自收的88件、省厅、市信访局等部门转办督办的34件,办复率达100%。五是着力抓好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和涉林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今年全市共调处山林权属争议案件45起、面积99513亩。六是积极参与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及市农办系统组织的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各类竞赛活动均取得了较好成绩,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七是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四项制度”现场会精神,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四项制度”现场会议的意见》,加强考勤登记管理,建立效能督查和公示制度,规范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和档案管理,认真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有效提高了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2006年我市林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治理任务艰巨,地方投入少,预测预报水平总体上比较滞后。二是林业资金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三是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征占用林地、异地恢复植被的现场监督管理比较薄弱。
    二、2007年林业工作思路
    2007年泉州林业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践要领,积极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按照省林业厅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实施我市林业“五四三”工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主要指标
    1、植树造林17万亩,其中营造速丰林8万亩,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造林0.66万亩。义务植树1410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000公里,抚育2000公里。
    2、大田育苗和容器育苗2000万株,非规划林地造林育苗200万株,阔叶树育苗比例占80%以上,苗木合格率达95%以上。
    3、非规划林地造林1.4万亩。结合“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重点抓好20个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4个省级绿色小康试点村建设。
    4、不突破省下达的森林防火双控指标:商品林控制起数45起,受害面积控制数为6023亩;生态林控制起数20起,受害面积控制数为1989亩。组建2支县级骨干森林消防队伍。
    5、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8%以上,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率达95%以上。
    6、完成林权发(换)证工作,确保2008年1月1日起启用新证;征占用林地起数和面积审核率达100%。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创新,完成418.5万亩生态公益林改革任务的50%以上。
    7、在“五一”黄金周前建成1个“森林人家”示范点,年底前至少建成“森林人家”30户以上。
    (二)总体要求
    2007年我市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林,强化科教兴林,倡导全民爱林,不断创新森林资源培育新机制,突出非规划林地造林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两个重点,着力构建和完善林业保护、服务、科技支撑、管理、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六大体系,充分发挥林业在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三)具体措施
    1.科学培育森林资源。
    (1)扎实推进非规划林地造林。以非规划林地造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通过“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这一载体,认真做好新农村绿化规划,积极探索租地造林等新形式、新机制,因地制宜选择珍稀、乡土树种,重点在沿海基干林带、江河溪流沿岸、道路两侧及房前屋后等非规划林地开展植树造林,推动 “绿色小康县、乡、村、户”创建活动,切实整治村容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优先抓好20个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4个省级绿色小康试点村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2)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在确保完成省厅和市政府下达的17万亩造林绿化任务的同时,大力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全面提升国土生态安全保障能力。一方面,加快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断带的填平补齐、加宽加厚,风口造林,木麻黄老林带更新及受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林分改造步伐,优化林分结构。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对现有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的保护,严格控制征占用沿海基干林带林地,对确需征占用的,必须实行就近“砍一造一”、“砍一造二”,把新造林纳入征占用项目建设中,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3)加大种苗科技创新力度。要坚持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积极挖潜并扩大优良乡土树种的培育利用,继续按照沿海以木麻黄为主,山区以建柏、杉木为主,丘陵地区以桉树、相思为主的主推树种区域分布格局,同时大力推广香樟、秃杉、红豆杉、楠木等非规划林地造林树种,在林木良种的选育、快繁、推广和质量监管上下狠功夫,加强对已建成的七个种苗国债项目的管理,重点建设好晋江坫头国有防护林场市级速生林木良繁基地二期项目和惠安赤湖国有防护林场木麻黄良繁基地,启动福建柏种苗科技攻关项目,推动种苗革命,促进我市林业快速发展。
    (4)注重科学经营、集约经营。大力推广机械割草、机械整地、化学控草等现代营林耕作技术,改炼山造林为耙带整地造林。合理采用配方施肥、引水喷灌、修枝整形、抚育间伐等经营措施,广泛开展森林定向培育。积极开展生态林下利用和复层林经营。建立一批科技兴林示范区、示范点。推行营造林全过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和效益。
    2.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的“稳定一大政策(林地承包政策)、突出三项改革(林业投融资体制、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方式改革)、完善六个体系(林业保护、服务、科技支撑、管理、生态和产业体系)”深化林改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
    (1)巩固前阶段林改成果。切实把握住长期稳定林地承包政策这个核心,稳定农民与村集体的承包关系,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确保2008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2)突破林改后续关键性问题。加大林业融资改革,突破林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加大农户联保和小额贷款力度。加大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林木处置权,实现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主权。加大林业经营方式改革,提高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从行业管理、信贷融资、采伐指标、科技服务等方面加以扶持。鼓励企业与农民合作建立原料林基地,实行林企一体化经营。
    (3)转变职能,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要完善林业服务体系。扶持一批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设计、木竹检验、林业物证鉴定等中介机构,发展各类专业化的林业行业协会,健全网络化的林业服务中心,形成区域性网络,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服务。要完善林业管理体系。整合现有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成立省、市、县三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林业站建设,稳定林业站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要完善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林木种苗科技攻关,加大对资源培育、生物质能源和新材料、生物制药等研发力度。建立以林业站、科技推广站为主,林业协会、林业技术员为补充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
    3.健全完善森林防灾减灾体系。
    (1)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全力以赴实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大力开展以白僵菌、寄生蜂为主的生物防治,无公害防治率达80%以上。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技术和检疫执法培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县级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与防治工程队建设,夯实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反应基础工作。积极申报“森林健康”等项目建设,以项目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
    (2)立足创新,探索构建现代化森林防火设施体系。开展以林火?望监测系统、扑火机具装备、林火阻隔系统、林火信息、指挥系统为重点的泉州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全市森林消防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加快与国家、省林火卫星监测网络的数字化联网建设,扎实推进泉州市森林消防指挥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森林火灾预警监控和扑救指挥能力。同时,按每公顷有林地15米的林带建设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确保2007年生物防火林带营造和抚育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提高森林自身防御能力。
    4.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1)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准、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采伐限额及其各分项限额。抓好林木采伐源头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和“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采伐限额指标分配使用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抚育采伐和择伐的伐区实施有效监管,做到依法凭证采伐,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
    (2)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积极探索下游补助上游、从森林旅游收入中提取、从水电站收取的水资源费中提取、森林资源入股以及发展林下经济等多种补偿形式,争取在全省率先建立《泉州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扎实推进德化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和全市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机制创新工作,进一步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认真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监督,及时考核、解聘和续聘护林员,全面落实各项管护措施。严格执行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制度,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持总量平衡。
    (3)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在继续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同时,加大林地保护监管力度,跟踪检查经审核同意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对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认真制定泉州市“十一五”林地利用规划,为林地保护和利用提供依据。
    (4)依法加强木材流通管理。按照“管住源头、规范加工、把住流通”的要求,贯彻执行《福建省木材凭证运输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木材经营加工批准和监督办法》。坚持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行为监管的新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力求既要实现管理目标,又引导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依法经营。
    (5)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好《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扎实推进依法治林进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模式,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整合林业基层林业站、检查站和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力量,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6) 抓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外业调查和编案试点。2007年6月完成森林资源总体抽样调查,12月底前完成森林资源小班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同时加强指导,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主权,推动森林经营走上积极保护、大力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路子。
    (7) 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把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林业的整体工作,结合植树节、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和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林业法制专题宣传活动,深入机关、林区、企业、校园进行普法宣传, 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8)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加大保护小区(点)整合为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力度,切实解决好自然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组织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并开展立碑定界和海域使用证的确权发证工作。积极申报湿地公园,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扎实开展野鸟禽流感疫情监控工作。依法强化对野生动物的捕猎、采集、收购、运输、驯养繁殖、经营加工和进出口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泉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重点抓好兰科植物、药用植物、红嘴欧、中华白海豚等濒危物种的保护拯救工作。
    5.科学引导产业发展。
    (1)加强引导和服务,着力构建发达的产业体系。按照我市林业“十一五”规划,高度重视后续森林资源的培育,大力推进丰产竹林、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和药用植物等基地建设,发展高效林业。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帮助,鼓励自主创新,争创品牌,大力拓展花卉苗木、森林旅游和生物医药等三大新兴产业,优化布局,规范管理,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加快林业产业化步伐,扩大林业对外开放,推动林业产业优化升级。
    (2)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着力构建开放的市场体系。重点加强对种苗花卉、木材流通、竹藤家俱、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等方面的监督,规范经营加工贸易管理,进一步完善流通交易市场网络体系,拓宽市场空间。科学采集、正确分析、及时发布真实有用的林产品供求及技术信息,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林产品信息咨询体系,抓好省、市级22个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健全完善以泉州花卉城、丰泽花博园为重点的花卉专业批发市场、南安梅山木材交易市场、南安水头家俱城交易市场等,进一步推动泉州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3)建立“森林人家”示范点。要按照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配合制定全省“森林人家”休闲健康游发展五年规划,与全省“海峡西岸乡村游”发展规划和“5155”计划相对接,并制定相应的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注册“森林人家”商标及域名,突出特色品牌创建,并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
    6.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省委提出“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走在全省发展前列的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要加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补台,要有大局意识,廉洁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二要提高林业干部队伍素质。要重视人才培养,要把林业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林农实用技术、基本技能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丰富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拓展视野,提高办事能力,为林业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四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四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政能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多做贡献。
    三、贯彻落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措施意见
    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贯彻意见,并于2006年12月25日在德化召开全市贯彻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讨会。随后在2007年1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工作会议上作了书面发言,同时提出了具体贯彻措施。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意识,迅速掀起学习高潮。
    1.各县(市、区)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6]19号)和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林业部门要在全市林业系统内迅速组织学习传达,掀起学习高潮。
    2.要理清思路,认真研究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19号文件以及卢书记、黄省长、国家林业局张建龙副局长和刘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切实解决林农关心的问题,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3.要加强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对省委、省政府19号文件和这次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宣传,要使林地家庭承包政策深入人心,让群众了解,让林农放心,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定一大政策、突出三项改革、完善六个体系”的深化林改工作思路,结合泉州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1.各县(市、区)要召开一次“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会,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研究传达贯彻意见。
    2.认真组织调研,出台一份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6]19号)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必须符合泉州实际,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要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暨表彰会议,总结我市的林改工作,表彰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林改配套改革工作。
    (三)要突出重点,抓好当前林改工作。
    1.要维护政策稳定,巩固林改成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宣传并坚持维护林地家庭承包政策长期不变,逐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和林地使用费收取、使用、管理,加快林权发(换)证进度。继续按照既定的林权发(换)目标,加强督导,落实责任,严格通报制度,确保在2008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实现依法持证经营。
    2.突出五项改革,着力解决林改后续关键性问题。突出林业投融资、商品林采伐制度、林业经营方式、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和森林资源流转体制等五项改革,切实解决林农关心的资金投入、林木处置权和经营效益等关键性问题,推动林业走向科学经营、集约经营的路子。
    3.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六个体系,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要逐步完善林业保护、服务、科技支撑、管理、生态和产业等六大体系,以达到解放林业生产力, 发展林区经济,增加林农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在建立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助制度方面我们已走在全省前列,各县(市、区)也要适时出台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助办法;各县(市、区)要大胆创新林改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创造新经验、新做法,特别要把建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联防服务组织作为林改后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科学引导林业产业发展,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突破林业产业发展瓶颈。大力发展生态林下的利用,以市场为导向,调整森林结构,增加林农收入。
    4.要扎实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确保林区安定稳定。针对省里会议提出的几个突出问题,研究出具体解决措施。加大调处力度,切实解决历史遗留的和林改中新出现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问题,维护林区稳定,促进林区发展。
    5.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林业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稳步推进林改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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